第142章
人不会从过往的历史中学到教训,但自身亲身经历过的事情,也会给其留个提醒。
于是向来冲动不用脑的凌珊珊难得的动了脑筋,以经纪人的身份来到港岛的鱼龙混杂之地。
因为死神千珏允诺过会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自己,再加上神秘莫测的死亡笔记这两大助力,得以让之前只是飞妹的学生妹凌珊珊能勉强混入其中。
而她冒险来此处倒不是为了别的,只是有一个简单的目的而已。
那就是搞钱!
反正自己现在已经是因为一时冲动,而变成一个在死后既不能上天堂,也不得下地狱的人了。
既然死后不知去处,那倒不如生前来为姐姐提供一点绵薄之力,让她未来的生活能轻松一点也好。
因此,凌珊珊想到了以前自己当小太妹时,经常听同伴吹嘘的,在哪里哪里可以花多少钱,便能取一人性命的买凶地。
雇凶杀人的传统在港岛上由来已久,最早那追溯到那混乱几十年前,只要大佬们讲数谈不妥,下一秒出门去便有枪手埋伏在外对其一轮连射后。
枪手把枪一丢,翻过几条街到小巷子里吃上一碗几毛钱拿渣面(杂碎面前身,比杂碎面更杂,全是用淋巴之类的边角料的便宜面)后,直接上警署自首,然后因认罪态度良好,所以蹲几个月苦窑后就可以出来。
当然了,如果你的大佬够义气的话,提前保释你出来也不是不可能。
总之买凶杀人这一传统在港岛,特别是经历过那个时代的富家子弟来说,是非常稀松平常的事情。
甚至更夸张的是,在他们眼里,杀人放火的惩戒力度,还不如小偷小摸呢。
毕竟你人死了,那你的东西不就是他的了吗?
可你偷东西你以为你在偷谁的东西?
那还不是我的!!!
总之因为种种原因,买凶杀人这一传统现在在港岛上还没有消散,反而在近段被纵容的时间里愈演愈烈。
其限制,也只不过从一开始的用枪,改换成现在的刀子而已。
凌珊珊所就读的学校本就是贵族学校,其中有这方面知识的人不少。
再加上以前做小太妹时的听闻,让凌珊珊在付出一点努力后,便来到了一间挂着追杀令的地下酒吧。
也不知道是谁这么倒霉。
依凌珊珊最近收集到的情报来看,会发出江湖追杀令的情况不亚于只有一个目的。
那就是想把目标冚家铲了。
不然没必要这么大动干戈。
穿着外套,带着帽子和口罩将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凌珊珊绕过酒吧里聚集的人群来到酒吧吧台。
或许比起干买凶杀人这一行当,自己更应该当个赏金猎人去追逐警方发出的悬赏花红?
可惜了,没办法,写上死亡笔记上的人是必死无疑的。
毕竟就算是警方,也少发那些死活不论的悬赏令。
他们一般都是要活的,然后走司法正义来增加GDP。
而写上死亡笔记上的人只会是死路一条,这明显不符合警队的利益。
毕竟你抓人次次都抓个死人过来,要是一次两次还好,如此次次都这样,那不出问题才怪了。
啥好人追捕个通缉犯能把人弄死,甚至还是次次都弄死,或者是弄个半死后带到警局,然后不出十天半个月的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