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司法体系工作的普通人、职业者还有神职人员——对于神职人员来说,参与到司法工作当中是他们践行“神之道路”的方式之一,规则教会也鼓励甚至要求神职人员有一定的司法工作经验——都太多了,以至于国内的案件不说是供不应求,也已经有些捉襟见肘了,很多案件可能从案发到下达判决都不过十天。
“就这么定了,你派人去卡尔兰因刑事总局取来资料,今天下午就开始审理这个案子,去吧。”没有理会埃莱娜的脸色变幻,艾维斯直接下达了最终的命令。
“我知道了。”纵然有着种种疑虑,埃莱娜还是接受了艾维斯的命令,“那……格吉尔子爵的‘清白’怎么说?”
她看着艾维斯苍白的嘴唇,似乎想要看看这张嘴里能吐出来什么话。
总不至于堂堂秩序师还想要操纵审判结果吧?
艾维斯站起身,在宽大的房间里踱步了半圈,先是绕到了埃莱娜背后,让埃莱娜如芒在背,寒毛直竖,然后来到落地窗前,背着双手面向窗外,看着外面千篇一律的建筑,以及天际线边缘露出的一点恢宏宫殿的尖顶,悠悠地开口:
“如果格吉尔子爵当真是清白的,那我相信你们经过审理一定可以找到真相,届时,‘清白’自然会回到格吉尔子爵身上。而如果他确实犯下了罪行……”艾维斯转过身,盯着埃莱娜碧绿如翡翠的双眸,“那我们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还给他,因为是他自己把东西丢掉的,不是吗?”
埃莱娜在心中稍微松了口气,艾维斯秩序师总算是没有做下严重的、毋庸置疑的亵渎之举。要是连首席大法官都开始操纵审判了,那她也只能去“立法会堂”求见真理师,举报艾维斯的这种行为了。
不过这也让埃莱娜愈发纠结,艾维斯的举动到底是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亵渎呢?虽然法律确实没有对今天这样的情形进行规定,但这种安排肯定绝对是不合约定俗成的那些规矩的,可是法律又没有规定……
埃莱娜怀着满腹疑惑离开了院长办公室,艾维斯目送着她的背影,在她关上门之后,移开了自己的视线,接着看自己桌上的法典。
就在艾维斯看到【盗窃罪】的相关条目的时候,埃莱娜又一次敲响了他办公室的门。
“请进。”
埃莱娜的脸色肉眼可见的有些尴尬:“艾维斯秩序师……现在出了一点问题。”
“说。”
“法院的所有员工今天都放假了,法官、检察官、书记官还有法警全都没来上班,只有包括我们在内的几个人现在在法院里。”埃莱娜飞快地看了“罪魁祸首”艾维斯一眼,“我去楼下的法庭找了一圈,只找到了席拉·泽尔西检察官和两个法警。哦对,还有我,我也能算作一个书记官……另外陪审员的数量也严重不足,我走了一圈总共只看到了四个正式陪审员,甚至不够开庭的最低标准。”
虽然候补陪审员可以替代部分正式陪审员出庭,但法律规定一场审理中正式陪审员的数量不得低于全部陪审员数量的一半,而审判所需的陪审员最低数目是十二个,也就是说至少要有六个正式陪审员才能开庭。
“而且最主要的法官也没人担任,现在达到规则师位阶有资格做法官的只有席拉,但她一直做的是检察官的工作,而且如果席拉做了法官那检察官又没人能做了……”
“我来,”艾维斯言简意赅地说,“这起案子的审理由我来做法官,你现在先派人去请法院里的几个正式陪审员,如果人数不够就去翻通讯录直接叫人,无论如何下午之前要凑够六个正式陪审员。
“这起案子,现在就这么定了,我担任法官,席拉规则师担任检察官,你作为书记官。务必在下午之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为了取得配合,你可以动用部分公共款项,以及库房里的一些物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无论你是威逼还是利诱,一定要保证下午能顺利开庭。”
埃莱娜整个人顿时有点欲哭无泪的感觉,现在法庭的工作人员百不存一,要凭那么几个人做好四小时之后开庭的准备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他艾维斯还有自己这个下级可以吩咐,可是自己的下级已经全都走人,她只能亲力亲为了啊!
但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和秩序师可是差了足足两个位阶——这是差距吗?这是天堑啊!更何况对方还是她的顶头上司、是首席大法官、是最高法院院长,她哪来的胆子去说“对不起,做不到”呢?
唉,领导吩咐了,他们这些做下属的只能硬着头皮去做,哪怕明知要撞得头破血流也要做。
“我这就去做。”埃莱娜风风火火地从首席大法官的办公室离开,整个人在走廊上拉出了一道道残影。
艾维斯抬起头,看着埃莱娜走得急了而没有关严的门,手指轻轻颤动了一下,短暂加强了办公室范围内的“秩序”,门扉无风自动,锁舌自觉地收回,在门将自己合上之后又自发地弹出,就把门给关好了。
紧闭的门毫无疑问比半敞着的门更具有“秩序”。
“埃莱娜书记官今天怎么这么急啊……”
“啊,你来得正好,去找现在法庭里的所有正式陪审员,让他们下午一点到6-12法庭参加临时案件审理,一点半开庭。快去!”
听着门外隐约传来的声响,艾维斯的嘴角不由自主地向上弯曲了一个细小的弧度,不过随着他低下头,把视线聚焦在法典上之后,这丝弧度很快就消失不见了,艾维斯又恢复了平日里嘴唇微抿的严肃样子。
【第五百九十九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终生监禁;情节较轻的,处二十年以上监禁。采用雇佣、教唆、胁迫等方式使他人杀人的,以故意杀人罪主犯论处,并从重处罚。】
看完了这一条,艾维斯才意识到不知何时法典被自身的重量带的翻了不知多少页。不过他向来是个随遇而安的人,这本刑法(21)也不过是他从书架上随手翻出来的,既然都看完这一段了,那他就接着往下看呗。
以当下人手严重不足的法院的效率,他要的资料一个小时之后能送到就不错了,他还有充足的一段时间,继续他的“休息”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