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这场慈善演唱会的举办权和一切商业开发权,将由谁统一负责?”秦凡问,“如果是由你个人负责,那么参与者在商业上是否会有所损失?”
王大川果然一怔,似乎没想到秦凡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但是他很快回答:“你提出的问题很中肯。事实上,演唱会的主办权我确实希望能由我的工作室来负责——不过请放心,我保证不会利用这场演唱会谋取什么私利,商业开发权也会由各方共同讨论决定。我之所以如此希望,主要是想要大家专心创作与表演,其他杂务就由我团队来处理,这会有效地减少大家的工作量,你说是不是?”
秦凡听出王大川话语里的敷衍之意,摇了摇头。
王大川的解释根本无法令人信服,在商业合作中“专心创作”和分配利益是两码事,如果权力过于集中,参与方必定会处于被动地位,长期处于劣势。
“另外,”秦凡继续说,“如果演唱会遭遇突发状况或经济损失,相关责任应该如何分摊?如果损失严重,是否会影响慈善机构应得的捐赠?”
王大川沉默了片刻,说:“你提出的问题我们在签订正式合约时一定会详细商讨和确认。关于责任分摊或经济损失的问题,我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妥善安排——如果真的出现严重损失,作为发起人的我会优先负责,确保慈善机构的捐赠不受影响。你可以放心,我不会做出任何损害其他人利益的事。”
然而秦凡清楚,王大川的承诺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作初期王大川会采取这样的姿态拉拢人心,但是一旦演唱会举办,如果出现问题与损失,王大川作为主办方很可能会推诿责任,让其他参与者来承担损失,这样他可以脱身而离开。
眼下的局面,秦凡实在无法完全信任王大川的话。但一旦拒绝,对方就会以秦凡没有爱心之名,大肆诋毁。这一点秦凡更是了然。王大川的提议令秦凡感到十分棘手。
一方面,参与这样的慈善演唱会无疑可以提高知名度,也可以体现爱心,如果拒绝的话外界必然会有非议;然而另一方面,和王大川的合作经验告诉秦凡,王大川的宽松条件往往只是表象,实际上他必定隐藏着无法让步的苛刻要求。
眼下这份提议,王大川会如何在之后提出新的要挟与条件,令人深感担忧。秦凡思前想后,不知该如何抉择才是上策。
经过一日一夜的深思,秦凡决定再与王大川会面一次,就合作细节与条款进行深入沟通,看王大川到底有何企图——只有弄清楚了王大川的目的,秦凡才能在谈判桌上游刃有余,做出正确判断。
第二日,秦凡提议再次与王大川见面详谈。王大川欣然同意。
两人会面时,王大川一再保证会尽量照顾各方利益,让大家安心创作与表演。然而当秦凡提出要具体签订书面合约,确保彼此权益时,王大川的态度却开始有些敷衍。
“签订合约这种事情,我们演唱会结束后再说不迟。”王大川说,“我们之间的合作一直是口头约定,你也看到成果了——何必如此小题大做,我是不会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我相信你,你也应该相信我才是。”
“恕我直言,王先生,”秦凡沉声说,“口头约定等同于没有约定,如果没有明晰的书面合约,我们无法确保各方的权益不受侵犯——您多次声称不会损害他人利益,但是过往的例子已经证明,我们无法完全相信您的口头保证。如果您执意不签订书面合约,我只能认为这次合作仍然存在巨大风险,很遗憾的,我可能不得不放弃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