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国强送完东西以后,天色就已经有点昏暗了。
毕竟是冬天,当太阳直射南半球,给北半球带来的不仅仅是寒冬,还有相对漫长的黑夜。
今天又尤为特别。
因为今天是冬至。
白昼最短,黑夜最长。(地理知识,要考的)
芝麻胡同距离南锣鼓巷,可以说没有距离,因为两边是连着的,但是沁芳居距离方国强的家还是有点路的。
此时的天空飘着鹅毛大雪。
视线非常的模糊。
昏暗的路灯灯光,感觉也没有多大的意义。
突然风里传来了铁的味道。
这个味道他很熟。
因为他曾经制造过这种味道。
那是鲜血中的铁元素暴露在空气之中,迅速氧化之后产生的味道。
这个味道其实很淡。
但是方国强拥有常人4倍的身体素质,这也给他带来了强大的五官。
他现在的嗅觉是比不上狗,但也没差太多。
追寻着空气中传来的蛛丝马迹。
方国强在雪地里踩出了一排脚印。
随着他往小弄堂越走越深,血腥味也越来越浓。
这说明他马上就要靠近血腥味的源头了。
他也放慢了自己的脚步,就像猫咪一样。
到一个拐角处,此处的血腥味已经浓的化不开了。
这里没有灯光,对于普通人而言,简直就是伸手不见五指。
黑暗中只有一丁点火光。
那是香烟燃烧时候的火光。
这一点微光忽闪忽闪的,时而大放光明,时而黯淡无光。
借着这点光芒,他看清楚了。
一个男人,蹲在那里看着地上。
雪地里面躺着一个穿红衣服的女人。
红色的棉褂子,已经被扒开了。
但是里面的衣服完好无损,只是肚子上,有两个血洞,正在往外流血。
这个蹲着的男人身边还有三个烟头。
说明他蹲在这里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
按照正常人,抽一根烟大概在两分多钟的样子。
那么这个男人已经蹲在这里,有将近10分钟了,因为他手头那根烟也快抽完了。
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小红袄吗?
每每到雪夜之中就会发狂,然后杀人。
他杀的每一个都是穿着红衣服的女人。
5年了。
每年都是1~3个,到现在都不知道是谁干的。
因为他喜欢杀那些穿着红袄子的女人,所以就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小红袄。
据说这个小红袄非常的变态。
他会先让这些被杀的目标昏迷,失去意识。
然后在肚子上扎两个洞放血。
血液大量流失,再加上寒冷的环境,这些女人甚至连喊都喊不出声来。
只能躺在地上,慢慢的感受着自己的血液全部流光,身体渐渐冰冷。
通常这个过程大概需要一个小时左右。
而这一个多小时小红袄就会蹲在一旁看着,然后抽烟。
所以每一次发现被小红袄杀掉的女人,身边都会有一地的烟头,有时候甚至有一整包的量。
说真的,他不怕得肺癌吗?
想来是不怕的。
对于这种变态,方国强自然没有二话。
他快步上前。
脚踩雪地的咯吱咯吱声,让小红袄给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