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婉清左手抱着雪球,右手手掌在长得半米高的禾苗上轻轻划过,手心麻麻痒痒的。
她抬头看到天上的皎皎明月,视线又被稻田里突然冒出来的点点萤火吸引,深吸一口气,是稻苗的清香,在这样清朗的夜色中,和心爱的人一起走着,是多么幸福地事情啊!
胜利生产大队,隶属于红旗公社,一直是公社里排名靠前的大队。
这里是典型的鱼米之乡,整个大队地势高低错落,稻田错落有致,而队员的家,像棋子一样,散落在各处。
林野的家在村尾,有长长的田埂要走。
途经好几处人家,他们都在走廊上借着月光吃饭,见到林野路过,忙端着碗进屋,再一看,后面跟着陆婉清,又从窗户探出头来。
陆婉清看着前面魁梧的身影偷笑。
大家都有点怕他呢!
只有她知道,他呵护她的时候,像一条大狗一样。
一想到,前一世,他对她的宠溺,她的嘴角就咧到了后脑勺。
忽的,她的额头结结实实撞到一堵肉墙上,抬头一看,林野正红着脸看着她。
他长得浓眉大眼的,五官极为深邃,可能是常年劳作的原因,皮肤有点黑。
除了一双黑曜石般的眼睛让她着迷外,他的薄唇极为性感,每每吻得她欲罢不能。
此刻,他这样低头看着她,难道是小别胜新婚,想要吻她?
陆婉清咬了咬唇,轻轻扬起了头,缓缓闭眼。
谁知,林野只是把她让到他前面,然后柔声说道:
“前面是池塘,你小心走。”
原来是到了上次她掉进去的池塘,他只是想护着她,不让她迷糊掉下去。
陆婉清耳根一阵燥热,她到底在干嘛?
现在可是七十年代,她要矜持,要含蓄,不然会被当做女流氓的。
走在她身后的林野,表面平静如水,心里却在放烟花。
刚才,他们之间的距离只有几公分而已,他能看到她脸上细腻如瓷的肌肤,这是从未有过的亲密接触。
而且,她还好像还带着笑意,仰着头,似乎在等待……
不,不可能……
她可是跟着祁伟一起走的。
她应该喜欢祁伟那样家世很好的知识青年吧!
他们在一起,就是金童玉女般的存在,娶到她已经是祖坟冒青烟了,不该再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今后,他要像保护自己眼珠子一样保护她,至于夫妻生活,一定要等到她自己愿意才行。
她年纪还小,也不适合要孩子……
他看着她小巧的背影,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已经虚化,只有她是闪闪发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