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所看的讨论串,是某水果日报的网站。
该篇新闻,则是与那起银行抢案相关的实时报导。
内容陈述了一般随处可见的,如案发时间、死亡人数等表面案情,却也直指了警方在面对媒体追问时。
那句“无可奉告”的发言中,所隐含的内幕并不单纯,甚至撷取了一段该报记者对现场目击证人——
某遭到抢匪逼迫搬运钱袋的银行行员,以及斜对面百货公司的工作人员的采访对话。
然后针对其中的疑点做出大胆的猜测后,指称“狙击这五名银行抢匪的,肯定不是特警狙击队,而是另有其人”的这一项与事实完全吻合的说法。
在那名侦九队队员将网页往上拉回最上方时,看完该报导的杨羽依,忍不住嘟囔了起来:“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啊……看来,晚点上级又得向媒体召开一次案情说明会了。”
“这是早晚的事。”
蓝韦奇微笑着说道:“毕竟,目击证人不少,再加上我们在应该是不相干的百货公司那边,所进行的搜证行动又特别显眼,想要彻底掩盖有关这件事的怀疑或猜想,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再说,我们本来就没有想要吃案的打算了,这『无可奉告』的发言,只是一种过渡时期的暂时性应对与策略罢了,真相早晚都得公布的。”
“直接看重点吧。”江邦彦则催促说道。
于是,随着那名侦九队队员操控鼠标,网页跟着往下方的讨论串移动下去,其中出现了几个人气特别高,且令人感到玩味的相关留——
王一王:我闻到了阴毛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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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壁我骄傲:所以你中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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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九粒:我才不觉得警方的效率有这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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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粒西施:那是,不然你早几年就被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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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三桂:我当时刚好就在那条路上,那时候第一辆支持警车才刚到没多久,特警狙击队哪可能那么快就到达现场?都不用动员整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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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圆圆:你怎么没被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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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正经:不是特警狙击队干的,那是谁干的?窝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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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孝维:把钱留在现场,窝里反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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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诗人:这是天诛,那几个人是我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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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君魔人:我听你在唬烂!人明明是我杀的!婉君的力量无所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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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公分的乡民:这样算自首吗?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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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到谷底:警察叔叔,就是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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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淑玲:真的是你杀的吗?我是被抢匪头头挟持的那名女人质,如果他们真的是你杀的,那我真的非常感谢你,谢谢你救了我一命!我差点以为我要死在那里了!呜呜呜呜呜!我会永远记得你的救命之恩的!!!PS.方便留个电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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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懂:陈淑玲白痴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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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嘉:嘴炮谁都会,没图没真相,若要人相信,有种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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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郭嘉郭爱卿,貌似你也没有替曹某留下种啊……(悲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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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诗人:我不玩自拍,所以没证据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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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达夫:那你当时用哪款狙击枪?这么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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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诗人:沙漠之鹰。.50AE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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