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弗伦带着有些畏惧但又有几分好奇的心理的时候,弗伦的动作相比于心理更加的果决,推开了在弗伦心中的新世界大门后,弗伦来不及先观察酒吧中的一切,而是装作仿佛一个经常进入酒馆的人,先离开了大门,接着仿佛好奇似的逛着这间酒馆。
其实在推开了大门后,酒吧的一切都对弗伦来说不是那么的神秘,这样的心理落差让弗伦这个原本凡事以小心翼翼为主的做法显得可笑了很多。
弗伦其实自己也为自己这种纠结的心态和多余的想法感到有些多余又有些为自己内心戏的丰富而感到羞耻,但是,这个世界的种种恐怖与荒诞让弗伦在羞耻之后,再次看似多余地提醒自己不要大意,凡事稳为主,从心为上策。
在弗伦内心戏十足的时候,弗伦的眼神其实已经扫视着酒吧里的一切,毫不夸张地说,这里的酒馆除了都是买酒的地方外,和弗伦进入过的酒吧简直毫不相似。
虽说平民区的味道已经有些让弗伦难以忍受了,但是,酒馆里的味道却让弗伦更倍感难受。有酒味、有汗臭味、有仿佛常年不洗澡的体味,甚至还有更加明显的尿骚味,这让弗伦想象中的父亲的神秘学圣地有了一些想象上的偏差。
混合着酒馆中的各种已经分不清到底是什么声音的嘈杂声响,眼前混乱而无序的场景,弗伦忍不住眼花缭乱,蓦然间,弗伦的眼前仿佛有点发黑。
闭了闭眼,弗伦将自己已经旧离嘈杂人群的不适应甩出自己的脑海。不得不承认,弗伦不管是前生还是现世,都没有经历过想这种嘈杂的环境,而且灯光实在是非常昏暗。
酒馆的蜡烛与弗伦家中所使用的蜡烛相差很大,这种蜡烛不仅放出的亮光非常的昏暗,而且还带着一些动物油脂燃烧后的难闻的味道。
现代的生活,就算是平民的生活质量和现在的贵族相差无几——只要不算上三座大山,可以穿越白天黑夜的光亮,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便捷的生活方式都是现在的贵族无法想象的,但是,不可否认,现在的富商贵族的生活环境确实比现代的平民从某种意义上好很多。
至于现在的平民阶级,弗伦原本是带着“何不食肉糜”的想法看待着的,但是,现在弗伦能深刻的体悟到之前所读的那篇《特里尔游记见闻》中所感慨的对于平民生活的哀叹——这本书的作者伊塞斯·贝恩用一种平淡的笔调写出了比酒馆所见更让人难以想象的画面,这可能也是看过伊塞斯游记的人对她的游记的真实与趣味十分认可后才对这位读者推崇万分的原因。
“只要有所差异,我们的一切都像是在从原本的地方旅行到另一个地方,在特里尔一个地方,我就能感受到天翻地覆的不同,那么,如果我可以到其他地方,那我又能见识到什么不一样的风景呢?“弗伦在度过初期的昏沉之后,脑海中又对其他的世界更加好奇。
度过了仿佛接触到与自身毫不相干的世界后的短暂的难受过后,弗伦带着一种仿佛旁观者的心态观察起了酒馆中的一切。
突然,弗伦的灵性仿佛活泼了一下。弗伦一怔,然后心中窃喜,明白原来自己这样的扮演还是有些效果的,只是不知具体的扮演守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