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伦在柔软的沙发上思考着自己家中是否又一些贵重的物品,最后弗伦得出了结论:除了在卧室里暗格中的地契、钱财和股票等物,自己并没有其他需要注意的贵重物品,当然,地下室的非凡材料也是需要注意的东西,但是,自己的前提条件就是不允许那些打扫卫生的女仆去往地下室。
并没有其他的困扰,弗伦拿出了怀表,看了看时间,发现现在是大概九点左右,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九点是非常晚的时间了,哪怕最勤奋的工作人员,在不超过十点就会睡觉,当然特殊的职业,就像值夜班的警察和保安。
但是弗伦早就养成了十一点睡觉的“好习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这个人是彻彻底底的夜猫子。弗伦于是拿出了一本记录了神秘学知识的书籍,并准备拓展一下自己的知识面。
但是,弗伦看到书的那一刻起,才发现自己真的是非常的幼稚。看起来,自己需要拓展一下知识面了。因为弗伦发现自己看不懂,没错,是真的看不懂这本书的字体。
懊恼的挠了挠头,弗伦知道自己的学习计划需要更正了。弗伦目前只掌握了三种语言,一种是因蒂斯语,一种是赫密斯语,还有古赫密斯语。
但是,这本非凡书籍的语言竟然是古弗萨克语,而这本书的书写时间正是在第四纪,那时候,人类的通用语并不是古赫密斯语,而是所罗门帝国的古弗萨克语和拜朗帝国的都坦语。
弗伦明白,自己需要学习新的语言,距离自己消化魔药的时间要延长一些了。于是他随便找了本新的神秘学书籍,翻了一个小时左右,然后就熄灭了蜡烛,陷入了沉眠。
一夜无话,第二天弗伦再次起来的时候,发现现在才刚刚九点左右。想了想自己是约定的一点的见面,于是弗伦无趣地起了床,然后又闲逛似的看了看昨天并没有仔细看的房子细节。
等到彻底摆脱了沉睡之后,弗伦离开了家中,在欣赏着据说是世界上最优美的城市的特里尔中的中高档次的富人区,金汉斯顿区之后,弗伦几乎是踏着时间来到了‘金汉斯顿区生活改善公司’。当然,弗伦的生活细节就略过不提。
在正午的阳光最耀眼的照耀之下,弗伦体会到了特里尔‘阳光之都’的另一个侧面,那就是真的热。据说,贝克兰德永远昏暗的天气来源于神灵的影响,那么特里尔的烈日天气绝对同样来自于真神。
每当正午烈阳天的时候,不管季节,不管天气,只要到了中午十二点到下午一点左右,哪怕是正在下着暴雨,天空吹着狂风,天空的阳光照样会穿透厚厚的云层,这种奇景引来一大批天气学家的注意,但是最后也只能归咎为造物主的神迹和‘永恒烈阳’的恩赐。
弗伦感受到神灵层次的威能,一时之间也有些心向往之,但是,再伟大的设想也得走上实现的旅途,而现在这种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竟然也得自己操心,弗伦瞬间感到无比的心累。
于是,弗伦在心中充满恶意的想到:这些神灵们在低序列的时候是不是也会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呢,还是说由仆人们招待呢。不过,等到天使阶层,那就彻底摆脱了人类的束缚,成为从神,甚至是真正的神灵。
我不做人了,弗伦瞬间想起了那句经典的台词,和那个充满魅力的大拇指。这都刻进DNA里面了,弗伦腹诽道。然后弗伦在心中哀叹,我也想不做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