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碗精米,只用了一刻钟左右,便全部掏空处理完了。
之前台下那些等着看热闹的,此时一个个都成了哑巴,仿佛被掐住了脖子的鸭子,把脖子伸的老长,瞪着眼睛往台上看。
一个身着锦衣华服的年轻纨绔,刚刚还放话说,只要宝丫能做出一碗炒饭,他就服了。
此时,却是眼睛瞪的比铜铃还大,嘴里还一个劲的喊:“这不可能吧?她……她这就全弄完了?五味馆的大厨做一道金镶玉都要一天功夫呢!”
站在他旁边的人,激动的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咋不可能?你也亲眼看到了!你瞧她那小手,一下一下的弄的多快!”
另一人也道:“可不是嘛!我都没看清她动作,一碗米都掏空了!就那绣花针,捏在她手里跟小刀似的!”
宝丫掏空了最后一颗米,把绣花针插在旁边的案板上,由于上面还附着内力,她又没有收住力道,那根纤细的绣花针竟然一下子没入案板大半根,灼热的针尖,把案板都给烧焦了一小块。
插好了针,她就去拿准备好的肉了,旁边一个给她打下手的侍女想要上前把那根针拔走,结果双手用力拔了半天,那根针愣是插在那里纹丝不动。
旁边的砂锅里,正炖着汤,宝丫用一块软布垫着,揭开锅盖,顿时鲜香味扑鼻,而后逐渐在大堂内四散蔓延,馋的整个大堂的客人都直咽口水。
常沥听着这此起彼伏吞咽口水的声音,自己也忍不住抹了把嘴。
那位他特地请来的五味馆的张大厨,也跟着咽了下口水,拿自己肥壮的胳膊肘子撞了常沥一下。
“我说常老弟,这丫头你哪捡来的?!这一手的功夫,没有个十年都练不出来啊!”
常沥那小身板被他撞得一个踉跄,扭头白了他一眼道:“说什么捡呢?我跟小老板那是缘分!”
“你别管什么缘分不缘分的,她这一手厨艺可不简单。”张大厨眯了眯眼,“金镶玉,这可是打宫里传出来的名菜,外头这些厨子虽然会做的不少,但是能做的这么正宗的,还得是宫里有名号的御厨。”
“你知道这菜最开始是谁发明的么?”
“谁?”常沥哪懂这些,问道。
张大厨顿时来了精神,道:“是宫里一位早就卸任的御厨,当年先皇还曾封他过厨神的名号呢,叫……好像是叫朱柒。”
“唉,可惜后来先皇宾天,新皇上位,也不知怎么,这厨神就请辞回乡了,据说他那道一品鲜可是一绝呢!”
张大厨在一边絮絮叨叨,常沥已经切换了左耳进右耳出模式。
他此时的注意力完全被宝丫吸引住了。
这边宝丫揭开了锅盖,用汤匙轻轻搅了搅汤锅里的炖着的东西,小鼻子动了动,嗅着锅里诱人的香味,也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太香了,这东西炖起来就是比乳鸽味道好呀!
只见乳白色汤汁中漂浮着几块粉嫩的肉,连着些小骨头,像是某种禽类。
这当然不是乳鸽,而是肥遗。
据《山海经·西山经》中记载,英山中有一种禽鸟,此鸟外形长得像鹌鹑,但却是黄色的身子,红色的尾巴,名叫肥遗。人吃了它的肉能治愈疯癫病,还能杀死体内的虫子。
她从汤锅里炖好的肥遗胸脯上取下一大块肉,洗净了手后,飞快的把一丝丝肥遗肉塞进掏空的大米里。
又是差不多一刻钟的时间,一整碗大米都被塞上了肥遗肉。
而后,宝丫又从汤锅内舀出了两勺高汤,撒进碗中,上锅蒸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