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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章 纽约爱情故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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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舞蹈学院

突破凛冽的寒风与中年狗仔的双重封锁,晏清成功赶在上午七点前同翁怀憬在芭蕾舞系古典芭蕾教研室里秘密接上了头。

「这谁顶得住?」

进屋甫一坐下,便发现心上人的办公桌上摆着杯热气腾腾的豆浆,旁边的保温食盒里躺着块新鲜出炉的培根生菜三明治,晏清从伏坐在对面的翁教授手头接过一叠不厚不薄的a4文件,四目交织中的他诚实作想到。

“快点,先吃东西,喏,稿子我刚打印好了,内容有些多…”

离上班还有一个多钟头,这让双手托腮的翁怀憬安全感满满,平日刻意端着的清冷不见半分,睁着双微微泛红的桃花眼,翁教授似笑非笑紧盯着晏清深邃的眼眸,指尖稍稍遮住滚烫的双颊,说话期间她脆生生的语调还带着些一字一顿:“吃~饱~才~有~力~气~看~哦~”

“好叻~”

咬了一大口煎培根火候控制得还算马马虎虎的三明治,晏清再吸了嘴口感略烫的豆浆,顺带又瞟了眼被随手搁在桌上的稿纸,留意到某几条关键词后,颈侧的青筋突然有力地跳了跳,无法挪开视线的他缓缓放下了纸杯:“嘶…有点儿烫嘴,要不先看我家嗡嗡嗡找来的稿子吧~”

“有两版英文的,中间有份过度的国文版,你自己慢慢看吧~”

微微仰头望着情郎,声调渐平的翁怀憬依然保持着双手托腮的坐姿,成功控制着没让红霞继续在自己的眼角、颊边弥漫开,却没意识到簌簌扑闪的婕羽同样将她内心的紧张出卖殆尽,得亏此时晏清的注意力已全被那份投稿牢牢给牵制住了。

——thelovestoryaboutnewyork——

(英文版1略,cuz我的书友没文化)

(英文版2略,cuz拉胯懒得水文)

——国文版投稿内容——

“如果你爱一个人,就送他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一个人,也送他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在漂亮国几乎人人都爱大苹果城,这座无数人向往的不夜城充满着魔力和希望,所有人都能在这寻找到任何自己想要的一切,当然其中不少都贴上了昂贵的价格标签,被悬挂在第五大道各式流光溢彩的橱窗中,毕竟它是无可争议的世界经济明珠以及时尚潮流中心。

同时这里是还是公认的西半球艺术之都,有着逛不完的博物馆和美术馆,高质量的话剧、歌舞剧,还有各类包罗万象的集市、五花八门的社交活动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所以——爱他就送他去纽约。

当然纽约也并非完美无瑕,它有一个绝无仅有的特点,这里的焦虑感、敌意还有偏执感,妥妥胜过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繁华的世界之都让人不断放大自己的欲望,而无情的现实又让人无奈瑟缩于自己的渺小,是以如果说恨一个人,把他送去纽约也是极合适的。

“纽约的一切奇妙得如同一枚硬币上的两面——正面繁华,反面焦虑,他们有机地接驳在一起,无法强行撕裂,甚至互相仰仗支撑。”

以上说辞均出自我的前男友,为了方便叙事,这里我就把他称作小艾吧。

多年前我们在纽约相识、相知、相恋,关于大苹果城,他总有些像这样奇奇怪怪却又能自圆其说的观点,凭空出现在这里的小艾对这座城市有着惊人的熟悉程度,远超已在曼岛求学近四年的我。

嗯哼,这份投稿的标题叫做纽约爱情故事,但故事的最初要从认识小艾之前说起。

我出生于一座与纽约风格大相径庭的山城,机缘巧合,又或者说足够幸运,因为一段比赛视频受到了纽约某所专业院校的亲睐。

机会难得,在望女成龙的母亲鼓励下,未满十八岁的我远离故土,背井离乡来到大苹果城求学,与许多经济状况不太宽裕的留学生一样,我选择租住在了房租压力稍小的布鲁克林,学校和打工的地点则在纽约繁华最中心的曼岛,认识小艾前的三年我都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在学业、工作、生存等压力下苦苦维系着平衡,期间因为某些原因承担着沉重债务的我从未想过自己会在这里遇到一场爱情。

相比平凡无奇的我,小艾大大小小算个名人,只是稍微有些声名狼藉,初次见他是某年六月初的某个中午,当时兼职的公司不提供午餐,由于手头过于拮据的关系,大多数时间我都会自带便当,但巧的是那天在地铁上餐盒被人给顺走了,本想挨过这一天的我顾虑着晚上的比赛,几番犹豫下还是下了楼,打算跟其他同事一起去外边广场的dave&busters觅食。

与大多写字楼旁的广场不尽相同,我们办公室外这座绝对算得上纽约的地标建筑——时代广场,这里云集着琳琅满目的各式商铺、迷离闪烁的霓虹灯牌,堆积如山的巨型液晶广告牌、招牌林立的百老汇剧院、奇装异服的动漫卡通人物、此起彼伏的各国语言、川流不息的观光客,当然还有数不胜数的街头艺术家。

下楼要了份最便宜的鸡肉三明治,半途被同事拉拽着去看街头表演的我就这样遇到了流浪在纽约的小艾,即使站在那群个性张扬的街头艺术家中,他也是最特立独行的那一个。

“好家伙,这哥们的架子鼓真是一点架子都没有啊!”

同事是循着节奏急促的爵士鼓点声找过去的,当时那句话我至今仍记忆犹新,被围观者簇拥在圈心的小艾全部家当只有九个白色的空油漆桶,以及手中那两根看着像是随意折来的树枝,当然他跟前那张标注着“只收现金,谢谢!”的双语告示牌也很打眼。

然而仅仅只依靠木棒敲击桶沿、侧壁、地面发出的声音,将帽檐拉得很低的小艾便以其超高的手速和极强的打击节奏征服了一众看者,等他如急风骤雨般的三分钟过后,身边的同事们纷纷随大流慷慨解囊,唯独只有身无分文的我克制住了冲动。

“这家伙好像跟我们是老乡,他一天得挣不少钱吧,那么大一个桶都快被硬币给堆满了。”

经同事指点,我才发现小艾口罩上涂鸦着大熊猫图案,无巧不成书,其实爱吃竹子的滚滚和我才是正牌老乡关系,就这样原本想离开的我没忍住凑了个热闹过去多看了两眼,结果正在闭目养神的小艾突然挑起帽檐瞟了过来,被他这么一瞪,紧张之下我失手将没吃完的半个三明治投入了桶中。

“倾城都能换一整个馒头,你把我当什么人了?只值半个!”

这是小艾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可恨的是这个眼带笑意的男人却并没有把那半个三明治还过来,当然跟我慞惶落跑也有关系。

第二天,明明重新准备了便当盒的我竟神使鬼差地又下了楼,结果在老地方又看到提着桶的小艾,这一回我站得远远的,互不打扰的距离刚好够看清楚他露出来的上半张脸,就着一首巴洛克时期常见的卡农和吉格舞曲鼓点旋律当佐餐,那顿饭我吃得特别香~

一日复一日,逐渐我养成一个奇怪的习惯,每天中午下楼来听小艾的“爵士鼓”表演,除了惊叹其出众的音乐才华和充满想象的改编能力外,也逐渐发现他更多异于其他流浪艺术家的点。

譬如永远衣衫整洁、眼神清澈透亮、声音温柔磁性~

又譬如公务员般的作息时间,小艾每天出现的时间就中午那半个小时,去留都卡得不差分毫。

还譬如他似乎是一个多情又绝情的奇怪男人,众所周知时代广场应该是纽约美女密度最高的地方之一,神秘街头艺术家人设下的小艾很讨姑娘喜欢,可我发现这个家伙虽然时常满嘴口花花却又不至于真正招惹那些被他撩拨到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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