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已经全面进入困难时期,家家都缺粮,虽然宁浩家不缺,但也不能太过于张扬,以免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前一段都说是去鬼市换的粮食,但时间长了,钱从哪儿来,这也说不清楚了。
还得再想想其他合理的办法。
这几天宁浩都在外面转悠,他来到后山,这里的树林挺密,以前风调雨顺的时候,树叶长的旺盛,树荫稠密,不见天日,夏天的时候,他也会带孩子来乘个凉。
但现在天旱,树也快干死了,仅有的树叶甚至连树皮都被人吃完了,剩下光秃秃的一片。
他从空间里取出来一点山货,又在一片空地坐了一会儿,才往回走。
回到家,让岳母切碎了了放汤里煮,汤汁瞬间鲜美了很多。
孩子们也喝的很开心。
过了两天,宁浩又去了后山,回来时,手里拎个野鸡,隔几天再去拎个野兔。
别人问起,他就说在后山打的野味儿。
这个说法倒也合理。
但也不能太过频繁,否则一定会有人有样儿学样儿的去后山打猎。
每次看到他拎着东西回来,都能引来院儿里人的一阵羡慕。
也有人偷偷跑到后山去抓这些野鸡野兔的,但是却都扑了空。
“奇怪,这个宁浩属啥的?为啥他能抓到,咱们就抓不到呢?”
也有人想跟宁浩一起去,可每次都被宁浩以各种理由搪塞回去。
“这个宁浩肯定有什么奇招,难道他是给动物下药了?”
“下什么药,迷魂药啊?”
“我猜他是用了捕兽夹。”
“可是我看他带回来的那些猎物都没有受伤啊。”
“真是奇怪。”
这天傍晚,宁浩刚进四合院,阎埠贵就在前院儿喊他:“宁浩,你回来了。”说着就热情地迎了上来。
眼睛却盯着宁浩手中的野兔。“你是咋抓到的呀?”
打猎无非是用猎枪或者挖陷阱。
宁浩是空着手拎着兔子回来的,他没有猎枪。
再看这只兔子,身上没有流血,干干净净的。
那肯定就是挖陷阱了。
“哎你说,现在人都吃不饱,没想到这个野兔倒挺肥呀。”阎埠贵弯着腰,脸都快要凑到野兔上了。
这要是熟的,还不得上来咬一口?
听到阎埠贵这话,宁浩想到确实忽略了这个问题,他空间里的野兔个个肥嘟嘟的,都忘了现在是困难时期,外面的树皮都快被吃完了,这只兔子竟然这么肥。
自己竟然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宁浩差点被自己逗笑。
“我就是看这只肥,才去抓的。”说完,和阎埠贵一起笑了起来。
突然,阎埠贵止住了笑,很严肃问宁浩:“杀兔子这活儿太脏,就别让你岳母动手了,让你三大妈来干,她剥皮在行,这个兔子皮还可以给你做个护膝。”
说着,就要来拿宁浩手中的野兔。
宁浩一闪身躲过,“不用了,三大爷,这种事情我们自己能做。”说着,转身就向后院儿走去。
留下阎埠贵在后面尴尬地站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