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瑾尴尬的苦笑,这好家伙,还没有结婚呢,就给自己来了一个下马威,在老丈人面前先是把自己丑话一番。
老宋虽然脸拉的老长,但是宋母却表现的很热情,在她的心目中,才不关心男人们关心的东西,她将宋茜推到朱瑾的旁边,嫌弃的说道:“哎呀,不用了,你笨手笨脚几十年了,你来端饭,我真是担心今晚吃不上热乎饭了!”
“你是……”宋城走在朱瑾的旁边问道。
手里提着东西的朱瑾急忙将手中的东西放在地上,回道:“哦,我是……”
宋茜担心朱瑾说话笨,再无厘头的说错什么话,那今天这饭恐怕也是吃不成了。
“爸,你问这么多干什么,都说是我朋友了!”宋茜打断朱瑾想要说的话,朱瑾完全被宋茜的聪明劲头给震慑住了,站在一旁没有说话。
但是宋城可是一个过来人,哪有朋友到家里来吃饭带这么多贵重的东西,分明就是来看家的啊,他自言自语的说道:“来吃饭还带这么多的东西,我看是有什么想法吧。”
“听说你要回来,知道你不喜欢去外面吃饭,你爸今天下午都没有去上班特地从全聚楼那边带回来的饭菜,都是你喜欢吃的,害怕饭菜凉了,就放锅里面等着你回来吃饭。”宋母拉着着宋城的手说道,眼睛却在朱瑾身上打量来打量去,越看越满意,笑呵呵地问道:“茜茜呀,这位是?从进门都没有听你怎么介绍人家呢?”
“阿姨,我是宋茜的男朋友”不等宋茜反驳,朱瑾己经笑盈盈地叫了起来。
“啊?你和沈磊……”宋母看着宋茜,又打量着朱瑾,又说道:“好,真好!”
“妈,他是朱瑾—一我大学就认识的好朋友,可是那个时候,爸不让我谈对象所以就只能暗地里面搞了”宋茜在旁边解释道。想了想,还真不好解释她和朱瑾的关系,也就不再画蛇添足了。
宋城的筷子刚拿起来,听到男朋友三个字之后,瞬间又把筷子放了下去,走了一个沈磊,又来了一个朱瑾,这个傻闺女真是不让人省心。
“她爸快拿点酒啊,大学就认识了都快十几年的朋友,也算是有缘分—老头子,吃饭。我去厨房拿个热菜过来—”宋母说是去端菜,其实就是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说话,上午说回来压根就没有提男朋友的事情,结果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荒唐至极,不过尴尬之余,宋母也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因为这个男人看起来的确是比沈磊更加具有男人味,而且更加成熟稳重。
不知道是因为女儿有了男朋友感觉全天下的男人都要和自己争抢宝贝,还是怎么了,刚刚还是满脸笑容的宋城骤然间变的严肃起来,那干瘪的愁容,让他看起来很干瘦,一幅操劳过度地模样。
宋城年纪看起来不是很大,两鬓地头发倒白了不少。穿着件干部服和一双布鞋子,对着衣装鲜亮地朱瑾有些手足无措。
从口袋里抠出包烟,想递几次,都没勇气递过去,倒不是因为两人钱多钱少,而是他害怕自己再也无法留住自己的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