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承恩迈着轻快的步伐跑了过来。
“大伴,你的脚没有事了吧?又有什么事情这么高兴呢?”朱由检笑道。
听着万岁爷居然记挂着自己的脚伤,王承恩面露感动之色,急忙说道:“老奴的脚伤已经无碍,多谢万岁爷关心。昨晚老奴带着侍卫队放了一夜的冷枪,至少杀死了鞑子数百匹战马,这才十分高兴。”
“哈哈!王大伴果然是朕的心腹爱将!”朱由检夸奖之后,又低声吩咐道:“你立刻带三千人去海边,找到施琅,让他把船上的火炮都拆下来,由你运到此地。”
用火炮轰鞑子?
王承恩立刻就明白了皇帝的意思,奉承道:“船上的火炮虽说威力不大,并且射程也只有两三里,但在此处确实好用。万岁爷果然聪慧过人,老奴和王总督,以及罗总兵都想不出的办法,万岁爷却能够想来,老奴实在是佩服。”
“你这厮废话也忒多了吧?还不赶紧带人去办事?”朱由检笑骂道。
这骂声在王承恩听来,如同仙乐,急忙躬身领命道:“万岁爷放心,此地距离大海不过二三十里,老奴一定在中午之前赶回来,架起大炮,轰死的狗鞑子。”
话音刚落,王承恩就转身离去了。
.....
无名山丘顶上,代善同样是一夜未眠。
时不时响起的冷枪声,搅得他不得安宁。
同样,其他鞑子害怕明军借着枪身的掩护,趁机杀过来,也没有怎么睡好。
“殿下,来喝一碗参汤吧!”
孔兴燮端着一个热气腾腾的大碗,单膝跪在代善身旁。
“不错!”
代善接过参汤,一饮而尽,只感觉一股暖流从小腹中升起,顺着经脉,直达四肢百骸。
不过片刻工夫,熬夜的疲惫就一扫而空。
“这是多少年的人参?效果居然如此之好!”代善抿着嘴角,仍在回味。
孔兴燮回答道:“应该有个两千年了吧!这还是大元世祖皇帝赏给我孔家先祖的礼物,据传是从金国皇室中抢来的。”
“金国?”
代善嘴里吧嗒着这两个字,面露不善之色。
孔兴燮顿时就知道自己拍马屁拍在了马腿上了,急忙辩解道:“小人这是物归原主啊!”
听着这句话,代善的脸上才好看一点。
要知道,鞑子一直自称是女真人。
金国的完颜家族同样是女真人。
最开始,努尔哈赤建立的国家就称为金国。
只是皇太极在会盟了蒙古人之后,才改国号为清,正式登基称帝。
“既然是物归原处,那你手上还有多少这样的人参?都熬成汤给本王麾下的将军都上一碗吧!”代善轻笑道。
孔兴燮立刻答道:“年份最久的这支人参已经给殿下享用了,恐怕其他将军就只能喝几百年年份的参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