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已经很久没涂过这个颜色了。
只有小小的一行字。
“还是涂正红色好看。”
莫母有些莫名。
突然想起了什么,翻找着打开了无数次的聊天记录。
“你妈新买的口红,看怎么样?”
“嗯…还是涂正红色好看。”
“没眼光,有本事你给我买啊。”
“告辞。”
“嘿,你这个不孝女。”
“什么嘛!给你买给你买!”
…
(顾许)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长大了。
还是因为习惯了。
第二次的离别竟然没有那么伤感。
沈应知还是知道了事情的真相,反应却很冷静。
也许是真的,我们都长大了。
会将痛苦深埋于心底。
其实我有些自私的想法。
曾经的我,很羡慕沈应知和莫离从小就认识。
如果莫离的青梅竹马是我的话,我会不会和她关系更好。
如果是我的话,她是不是会为了我回来。
没有如果。
感谢命运让我们相遇。
并不是因为她救了我。
我才喜欢她的。
也许是在日积月累的陪伴中。
被她的成熟,平静,以及我所没有的特质吸引。
我羞于表达自己的感情。
因为她旁边有一个热烈表达自己感情的沈应知。
像是她身边燃烧着的熊熊烈火,以至于注意不到我这边的点点火光。
我以为她不知道。
其实她什么都知道。
最后的信件也许是在委婉的拒绝。
真是偏心,到最后都不给我希望。
但我庆幸,至少我再度与她相遇。
沈应知一直把对莫离的感情一直规划为友情。
可我知道。
在他被绑架之后看到莫离的第一眼之后。
开始崩溃大哭,莫离就已经是他交心的存在了。
真是个白痴。
喜欢她也意识不到。
可能这就是认识太久的弊端了吧,把爱情当做了亲情。
童年的我是孤独的,父母经常不在身边。
感谢相遇,让我变得不再孤单。
如果时间可以重来。
即使知道短暂相遇后会迎来离别。
我依旧选择相遇。
(景和)
我很喜欢音乐。
也许是因为家庭的熏陶。
我没有什么别的兴趣爱好,没有。
直到去M国参加一场演奏会之后,一切发生了改变。
听到她开口说的话,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真是太失礼了,我有些慌不择路。
还是先道歉吧。
她人很好。
她说她叫莫离。
我觉得她很特别。
给我一种总觉得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
在她的热情推荐下,我有了一个新的爱好,减肥超人。
听她演奏的音乐,总有一种淡淡的悲伤,像是不断离别中积攒下来的。
我不免有些好奇,她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可惜回到后台,人已经离开了。
她留下了一张纸条,我保存了很久很久。
总有一种预感。
我们会再次相遇。
没想到再次的相遇来的这么快,又走得这么快。
我亲眼看见她从我的面前离开了。
心里是瞬间的刺痛,明明是第二次见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