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气弥漫的伦敦,车水马龙的街景,这一刻的林笑笑恍惚了下,再次归来,她竟然不是一个人了。
她把迟暮带去了伦敦的家。
“这边比北城的房子小,你别介意,你要非跟我在一块的话,晚上就睡在哥哥的房间里吧,在我隔壁,棕色门那间。”
迟暮应了一声,点了点头,来伦敦这么多次,他还是第一次到他们住的地方。
以前都是几个人住在酒店,林笑笑被他们接过去。
“这边虽然小,但是我和哥哥生活的还不错,你去收拾下,过来吃饭吧,我点了餐。”
迟暮收拾完下楼的时候,餐桌上已经放满了食物。
林笑笑了解迟暮,知道他不喜欢吃西餐,他有一个中国胃,吃不惯三明治和热狗,牛排勉强能接受。
“这是我很喜欢的一家中餐厅,不过口味比不上北城,明天有时间我们去采购,可以回来自己做菜吃。”林笑笑顺口说了这句话,她说完顿了下,脸红到了耳根。
虽然他们很熟悉,不过这样的话,像极了同居的情侣。
迟暮轻笑,看着她别扭的样子,别点破。
“我对吃没那么挑剔,能填饱肚子就行,吃完饭你什么安排?”
“带你去逛逛伦敦的夜景?或者去一家我喜欢的酒吧?”林笑笑抬眸看着他,询问着他的意思,其实自己在伦敦的生活挺宅的,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有限的几个场所,全是喻辰带她去的。
“你在这边的时候,挺喜欢去酒吧?”
林笑笑心想这男人都什么奇奇怪怪的点啊,这是重点吗?重点不应该是,他到底想去看夜景还是想去酒吧,算了,他好心陪自己回来收拾东西,不跟他计较。
“写毕业论文的时候压力太大了,我在这边没朋友,偶尔去放松一下。”
迟暮听到她的话,才想起当初林笑笑在大学谈过一个男朋友,顾念一当时跟他们骂了几天几夜那个渣男,说林笑笑在伦敦唯一的朋友,撬了她的男朋友,两个人还睡在了一起。
顾念一的话清晰的回荡在迟暮的脑海里,“笑笑真是个傻姑娘,谈恋爱就拉拉小手,亲都没亲过,男朋友就被舍友给睡了,这比吃了苍蝇还膈应人。”
迟暮看着林笑笑明艳的脸颊,那个渣男确实没眼光。
“去酒吧,我们来了这么多次,还没去过伦敦的夜场,感受下氛围。”
一小时后,两个人准备出门。
迟暮换了一身休闲装,在北城他虽然不常在迟氏集团,却习惯了西装革履。
林笑笑看到他的这身装扮,轻笑着,“小迟总瞬间年轻了。”
“难道我平时的时候,不够年轻?”
“嗯,也还行。”
“林笑笑你找死是不是?什么叫也还行。”迟暮轻拍了她的头,愤愤道,“小爷我风流倜傥,年轻的很。”
“嗯哼,所以你女朋友...哦不是,是女伴,应该也挺喜欢你的。”
林笑笑没觉得什么,单纯的八卦,能得到顾念一好评的女生不多,这个女伴徐昕昕倒算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