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类知识的领域仅限于抽象思维,那么,人类在批判了科学对权力的解释以后,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权力只是一个名词,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但是,要认识现象,除了抽象思维外,人类还可以用经验这一手段来检验思维的结果。而经验告诉我们,权力不只是一个名词,而是确实存在的现象。
且不说,没有权力这一概念,人们的集体活动就无法叙述,权力的存在不仅被历史证明,而且被对当代事件的观察证明。
发生一件事,总会出现一个人或几个人,而那件事就是按他们的意志发生的。拿破仑三世签发了一道命令,法国人就开往墨西哥。[71]
普鲁士国王和俾斯麦发布了命令,军队就开往波希米亚[72]。拿破仑发布了命令,军队就开往俄国。亚历山大一世发布了命令,法国人就服从波旁王朝。经验告诉我们,不论发生什么事,那件事总是同发布命令的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意志有关。
史学家按照老习惯承认神干预人类的事,想从赋有权力的个人意志上找求事件的原因,但他们的结论既不能从推理中获得,也不能用经验来证明。
一方面,推理表明,一个人的意志——他的话——只表现在部分事件上(例如在一场战争或一次革命的部分活动中),因此不承认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奇迹,就不能承认几句话是推动几百万人行动的直接原因;另一方面,即使我们承认几句话可以成为事件的原因,但历史表明,历史人物的意志多半不起任何作用,就是说,他们的命令常常不被执行,有时甚至出现与他们的命令相反的情况。
如果我们不承认神干预人类事务,我们就不能把权力看作事件的原因。
从经验角度来看,权力只是个人意志同另一些人执行这个意志之间的关系。
为了说清楚这种关系,我们首先应该确定,意志这一概念是属于人的而不是属于神的。
如果神发布命令,表现自己的意志,像古代历史告诉我们的那样,那么,这种意志的表现将超越时间,同时也不是由什么事物引起的,因为神同事件无关。但是,如果谈到命令,也就是在一定时间一些互相关联的人们意志的表现,我们为了说明命令和事件的关系,就得重现:第一,整个事件发生的条件,也就是事件和发命令的人当时行动的连续性;第二,发命令的人同执行命令的人之间必要联系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