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今天是休息的,但是很可惜,我的请假条不够了,只能正常更新,这个月应该是无休,太伤心了!)
(至于说为什么给罗本斋好处,那是因为配合后面的剧情,大佬们往后看就明白了!)
完美主义者适合做生意,但完美主义者却不会是好的生意人。
这是一句刘存义从小听到大的话,事实证明,这句话是错的,不少手艺人,凭借着独门技艺,都完成了原始积累,走向了成功之路。
有时候工匠也是可以成为老板,成为出色的企业家。
“我也很喜欢,尤其是这个龙头,威武霸气,还符合龙的传人这句话!”
兵王伸手摸了一把肩膀上沉甸甸的拳王腰带,露出开心的笑,非常认可刘大老板的话。
刘存义喜欢跟武者们聊天,因为他本身就是习武之人,明白这些人的脑回路,再者这些人都是直肠子,有什么,就说什么,没有那么多花花肠子。
每天应付那些生意场上的老滑头们,让他心力交瘁,需要一些简单来调剂生活。
“我叫你来,没有别的事,你是第一届拳王,我想听听的想法,或者说,你这一百万会怎么花?”
怎么花?
冰王愣了一下,他没吭声,仔细地打量着刘存义威严的面孔,没明白这位大老板为什么要怎么说。
“痴线,有什么就说什么了!”
“老板大家大业,光是捐出去的钱,就能把你砸死,在他老人家面前,一百万就跟一毛钱一样。”
大马看着冰王变化莫测的脸,就知道这个扑街想歪了,在他心中,老板或许不是香港首富,但老板一定是香港最敢花钱的主。
成千上万的资金,都砸在了各行各业中,搞得他们这帮跟在老板身边的人都飘了,两三百万,在老板的生意中,连一点浪花都打不起来。
当然,也不能怪冰王,这可是一百万,别看有些老板出入有汽车,家里面有佣人,但大多都是空架子。
刨除货款,公司的流动资金外,能拿出手的现金,也就是二三十万。
现在冰王凭借着一百万的现金,也自动晋级小富豪了。
冰王没有因为大马的话放松警惕,但还是开口说道:“给老娘一部分,我家在香港没有房子,正好可以买一栋唐楼,让大家一起住。”
“还有给师傅一部分,重新装修武馆,扩出一个训练场来,让师兄弟们有训练的场地,我老豆喜欢自行车,明天就买给他。”
“细佬们喜欢吃烧鹅,我要买回去五只,不!六只,让他们吃个够。”
冰王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虽然没有一个在点子上,但刘存义并没有打断他,让他痛快的说完。
“说了一大堆,你还没有说你的打算。”
“只所以问你这一百万打算怎么用,那是因为怕你挥霍了,花花世界迷人眼,香港有不少当红小生,赚到了钱,不加收敛,直接全都败光。”
“流落街头的有,跳海一了百了的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