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清朗拉回飞走的思绪,继续检查尸体,啧,局里要是有个法医就好了,可惜,现在法医奇缺,市里仅有的几个法医都是各个局里的宝贝,暂时还轮不到他们这里。
男子应该是死于刀伤,顾清朗数了数,呵,这是多大的仇啊,连捅十六刀,顾清朗伸手扒拉一下,要害估计就是心口的这几刀了。
顾清朗仔细查看着男子心脏处的几处刀伤,凶手应该是个新手,比较慌乱,心口有几刀还是歪歪斜斜的,刺到了骨头处,所以伤口比较浅。
顾清朗突然看向这具尸体的鞋子,鞋子是百货大楼卖的皮鞋,猪皮的,二十九块钱一双,至于顾清朗为什么这么熟悉,当然是因为他也有一双。
但是现在问题不是出在鞋子本身,而是穿鞋方式,这具尸体两只脚的穿鞋方式不太一样,左脚的鞋子一看就很别扭。
顾清朗在脑海中模拟了一下,不对劲,要是这样的穿鞋方式,走不了多远脚趾就会磨得生疼。
顾清朗伸手将男尸的鞋子脱下,仔细打量他穿在鞋子里的袜子,心中暗道,果然如此,这名男子在被凶手拖拽的过程中,鞋子曾经掉落过,现在的鞋子是凶手穿上去的,因为没有经过本人的调整,所以看起来有点奇怪。
“成福,你去找围观的人打听一下,问问有谁认识这个人的。”顾清朗抬头对站在旁边维持秩序的董成福说道。
“是,队长。”
顾清朗那高看着这人的衣服,心中暗道:就这个人这一身的打扮,在附近应该比较有名才对,至于为什么有名?因为招摇呗。
崭新的衣服和鞋子,虽然发型已经乱了,但是依稀还能看出原本的精致,所以男子生前应该是很喜欢打理他的头发的。
这是五十年代,可不是现代,谁家附近要是住了这么一号人物,那是要引起热议的。
等到吩咐完董成福后,顾清朗便沿着被拖拽的痕迹寻找男子被杀的第一案发现场。
顾清朗的五感经过这几年的强化已经远超常人,他来到公安局后也是靠着这几门看家的本领破了大大小小的很多案子,在局里站稳了脚跟。
虽然经过凶手的扫尾和围观人群的踩踏,地上能找到线索的可能性已经微乎其微了,但是他还是顺着男子的被拖拽时细微的痕迹找到了第一案发现场。
顾清朗耸着鼻子,这个地方应该就是案发现场了,因为他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他顺着血腥味来到了不远处的一处空地,找到了被掩埋过的血迹。
“宏材,过来记录一下。”顾清朗大声招呼道,然后抬头看向四周的环境,凶手把死者拖拽到巷子里,估计就是为了延长被发现的时间,毕竟这个地方就在大马路旁边,人来车往的太容易被发现了。
而这里距离第一案发现场最近的巷子就是发现尸体的那条巷子了,中间只隔了一百多米。
“是。”马宏材听到顾清朗远远的招呼,把手中的活交给另一名公安,然后快走几步后小跑过来,看到现场的情况后,忍不住竖了个大拇指说道:“队长,你太厉害了,这都能找到。”
自己几个人刚才还在讨论着怎么寻找第一案发现场呢,结果一转眼,就被队长找到了牛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