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来想去,他斟酌写下:“我的嗓子出了问题,说不了话,以前可以的,我猜是她做了什么。她之前还打过我。”
看到他纸上打与被打的身份调换,民警略微停顿了一下。
此时,旁边小孩的笔录很快做完了。
负责李火文笔录的警察,接过同事递过来的笔录,看了下。
男人是小孩的亲生父亲,而女子则是爸爸的女朋友,在孩子眼里现在应该算是继母,而且以前还是孩子的幼儿园老师,但是孩子说听别的老师说,她已经辞职了。大致就是小孩睡着之后听到女子的尖叫于是醒来,醒来就见到自己的亲生父亲拿着刀在追赶女子,因为害怕,他没有过去,然后见到男女都出门了,这才偷偷跟上去,跟上去之后见到有两个他不认识的男的把他父亲制止了,便跑过去找了女的,然后警察来了,就带到警局来了。
负责他笔录的民警还问了他的妈妈是怎么和爸爸离婚的。孩子说,也是因为爸爸打了妈妈。
民警心下了然。
惯犯了啊。
他又回到李火文的笔录上,说道:“以前打过你,是什么时候。”
纸上:上两个星期吧。
——
陆晚也到了警局。
另一位民警已经在车上做了一些笔录,还有一些笔录便在警局做。
负责李火文的民警和负责陆晚的沟通了一下。
负责陆晚的民警叫做李娟,听到那位同事说让她问问前两个星期她是不是有打过他,她表示明白,还说了别的一些,让她问问。
便带着陆晚去了另一个沙发上问。
她问道:“那位男士说你在上两个星期有打过他对吗?”
陆晚沉吟一下,说道:“他想打我,我就反抗了。”
“那那位男士的嗓子哑了,是你做了什么吗?”
陆晚:“法治社会,说我对他的嗓子做了什么,他得拿出证据来。”
她既不否认,也不承认。
细节勿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