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吧,你自己玩一会儿,饭马上就好。”
秦清婉没多想,随口应了一句。
其实洗衣机就在卫生间,把衣服丢进去就可以了。
不过曹孟为了避免再次出现刚才尴尬的情况,还是乖乖的坐在沙发上玩手机。
上一世末世的到来,哪能像这样潇洒,坐着等秦姨把饭菜烧好。
每天都是食不果腹,在担惊受怕中度过。
既然重给自己重活一次的机会,这一次可要好好准备,在末世中保护好秦姨。
可思来想去,曹孟没想到任何好办法。
首先自己的空间异能可以装东西不假,但一亿年过去,谁也不知道能不能保存到那个时候。
而且,异能还是一亿年之后才能彻底觉醒。
所以那些囤积物资的人都是在做一些无用功,第二场的血雨只会把所有的文明和所有物质全部腐蚀干净!
曹孟想破头也想不到一个好办法!
好像这次的重生,自己只能尽量第一场血雨一秒不落全部淋到,其他的都做不了。
想到这里,曹孟不由得有些头疼。
算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现在最重要的是找一个合适的理由,让秦姨和自己一起去淋血雨。
如果没有好理由,自己要是像一个疯子一样淋雨,秦姨说不定还会阻止自己。
必须要找一个好理由。
思考的时间,秦清婉已经把饭烧好了。
很简单一个荤菜一个素菜,主食是米饭。
对于其他人来说这可能就是一顿很平常的家常菜,但对经历过末世的曹孟来说,这才是拿什么不给换的好东西。
况且秦姨烧的菜本来就很好吃!
“秦姨,你明天上班吗?”
曹孟边吃边问,要是秦姨去上班了,那自己计划估计执行不了了。
“吃那么快干嘛,明天周六我休息啊,怎么了?”
跟曹孟的狼吞虎咽相比,秦清婉的吃相就是大家闺秀。
秀色可餐不如外是。
曹孟顺口夸了一句:“还不是因为秦姨炒的菜好吃。”
然后曹孟便接上自己的计划:“秦姨,那我们明天去木兰草原散散心呗,正好高考完了。”
曹孟想了半天,找到了这个理由。
木兰草原风景秀丽,的确是个散心的好地方。
而是最重要的是,那里是大片大片的大草原,根本没有躲雨的地方。
所以只要十二点前赶去,绝对能淋好几个小时的雨。
再往后,曹孟到了地方再想办法。
“你刚不是说,明天天气不好会下雨吗?”
曹孟的提议秦清婉也很动心,他去上大学之后恐怕都没有这么好的机会了,这句话只是顺口反驳了一句。
“妈的,前后矛盾了!”曹孟恨不得给自已一个嘴巴子,好在他反应快。
“嘿嘿嘿!”他先是傻笑了一声:“秦姨我刚瞎说的,我根本没有看天气预报,刚只是懒得扯被床单而已。”
“呼!”
曹孟轻舒一口气,总算圆了回来。
“那行吧,我们是上午去还是下午去?”
秦清婉就知道,他才不会看什么天气预报。
“当然是上午去了,过去多玩一会。”
要是过了十二点下了血雨,秦姨肯定不会出门了。
“好,那吃完饭把碗了,我去给你洗衣服。”
秦清婉已经在想明天穿什么衣服了,是穿长裙呢还是短裙呢!
一顿饭下来,三分之二都进了曹孟的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