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都是多年前的事情了。
去年,贾无敌将那些老人再次聚集起来。
想要打造第三杆枪。
暂定名为贪狼。
破军武曲,都可以说整个大周朝人尽皆知。
对于最后一杆枪贪狼。
讨论的人也是数不胜数。
他们关心最多的,这贪狼,到底是属于谁的。
有人说是属于贾斯的。
但是被很多人否定。
理由也很简单。
贾斯不能文,不能武,整天混吃等死。
就这样的废物,花费那么多的力气给他打造枪?
也有人说是属于贾玉的。
虽说贾玉是女儿身,但是武艺高强。
但也有很多人认为,应该不会给贾玉。
这个时代普遍认为,女人,乖乖在家相夫教子便好,舞刀弄枪,像什么样子?
“所以,那贪狼枪,到底是给谁的啊?东城门那边有一家赌裆都开了盘,你告诉兄弟一点小道消息,让我也发一笔。”
金胖子兴奋的道。
不愧是户部尚书的儿子,一门心思想着捞钱。
贾斯摇头:“我哪知道,反正不会给我就对了。”
“废话,我当然知道不会给你,我是问,到底给谁啊。”金胖子无语的道。
“如果真要给人,应该是给小玉吧。”贾斯道:“她武艺高强,给她总比放在家里生锈好。”
“那倒也是。”
金胖子摸了摸脑袋。
不过就在这时,一个贼眉鼠眼的男子推开了门。
“贾二哥,金胖哥!”
“狗蛋?”
“我有个小道消息,只要一两银子。”
狗蛋低声细语。
贾斯和金胖子对视了一眼。
“什么消息?”
“那吴知县,带着捕快到贾府去了,看样子,是要对贾府三小姐不利。”
砰!
一声闷响。
金胖子一巴掌拍在了桌面上。
“啥玩意?那吴炜算什么东西,竟然敢对小玉动手?他知不知道,他的响钱是谁发的?是我老子!”
看着金胖子的样子,比自己还激动,贾斯苦笑了一番。
这金胖子,为人讲义气,和自己也合得来。
不过就是智商低了点。
也不想一想,贾府,是那知县想进就进的么?
除了当今圣上,没有任何人敢硬闯贾府。
这一点,贾斯心里还是肯定的。
“你还愣着干啥啊,赶紧走啊,英雄救美的时候到了。”金胖子瞪了贾斯一眼:“说不定经过这事,小玉就喜欢上我了呢。”
“走吧,回去看看。”
PS:这是之前在工纵号写的四章番外。
之后如果没有意外情况,会一天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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