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玄墨所在的国家叫莫拉王国。
农业社会,不产任何的金属。
国家的货币有两种,铜板和银子。
这两样东西,还是从其他国家进口的。
坐在供桌之上李小丰,闻言瞠目结舌。
由一个活蹦乱跳的小神仙,秒变一动不动的泥菩萨。
他万万没有想到。
还有这样落后的国家?
躺在地上的至尊玄墨,继续对自己的投胎地进行着介绍。
莫拉王国是个弹丸之地。
一共只有两个市。
一个正是巴宁市。
至尊玄墨就住在这里。
还有一个是首都,莫拉市。
巴宁市的军队共有四百二十三人。
莫拉市的军队共有五百六十二人。
“好吧,起义吧。”李小丰道,“我同意了。”
莫拉王国总共只有近千个士兵,使用的还都是木头、石头、骨头。
李小丰觉得自己一个人,就可以搞定这些士兵。
至尊玄墨,“真的?”
“废话,我还能骗你?”李小丰道,“你起来吧。”
至尊玄墨一个鲤鱼打挺就从地上弹了起来,过去就去把门给打开了,“大家都进来。”
近百村民又一窝蜂似的进来了。
至尊玄墨拍了皮屁股上的灰尘,“经过我的努力争取,小神仙同意了我们起义。”
至永烈等几十个年轻人热烈的鼓掌。
“有件事情我想问下。”至成刚道,“小神仙跟随我们一起作战吗?”
“当然!”李小丰道。
近百村民欢呼,全都无一例外的同意了起义。
一番商议,随后开始了准备。
每家每户都派出了男丁,登记造册入伍。
合计两百人,随身自带干粮和武器,全都集中在了村口列队整齐。
家属们前来送别,给予各种嘱咐。
“儿子,不要想家,好好打仗……”
“好好地跟着小神仙干,不能偷懒!不能怕死!不能做逃兵!”
“老公,早点回来……”
“好好的表现,争取立下战功,骑着高头大马回来,光宗耀祖!”
“孩子们,打到城市里去,弄个城市户口。”
“打到首都,拥有一个首都户口……”
“爸爸,从城里给我带个玩具回来。”
“儿子,这点钱你拿着,到城里下个馆子……”
战士们对家人也是各种叮嘱和交代。
“儿子,好好的学习,”
“老婆,照顾好孩子和咱爸咱妈……”
“妈,你放下吧,我一定会努力杀敌,成为一个战功赫赫的将军!”
“孩子,在家听妈妈的话,等到起义胜利,爸爸带你去城里下馆子。”
“孩子他妈,等到起义成功,我就解甲归田和你男耕女织,只羡鸳鸯不羡仙……”
“老婆,如果我在战场上不幸牺牲,拜托你把孩子带大……”
战士和亲人们洒泪而别,带着悲壮和雄心上路。
旗帜招展,上面书写,至家军。
至尊玄墨骑着村里唯一的那匹老马。
李小丰骑在至永烈的脖子上,手里拿着一张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