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吐;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说起唐朝诗人李绅这首题为《悯农》的诗,可谓家喻户晓。无论稚子老人,几乎都会背诵。就像李白的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一样,是唐诗中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五言绝句诗。
这首诗的广泛流传不仅因为它通俗易懂,朗朗上口,有着较高的艺术价值,更重要的是它是一首现实主义的作品。短短二十个字,生动描述了一幅劳动人民劳作的影像,展示了农民种地的辛苦,诗的字里行间,表达了对劳动人民的关怀和同情。整首诗犹如放大镜一般,把百姓疾苦,劳动不易等问题放大,让读者感同身受,不自觉地产生敬农,爱农之心,同时,奉劝世人珍惜劳动果实。这是有着很大的积极意义的。
这首诗的作者李绅虽然出自于官宦世家,但他6岁丧父,是他母亲一手拉扯大的。李绅从小聪明好学,他母亲也对他呵护有加,不仅让他读文识字,还教了他许多做人的道理。在母亲的教导之下,李绅小小年纪就表现出了超于常人的睿智。
成年之后,李绅学有所成,成为了远近闻名的才子。有一次他外出游历,看到了田间劳作的农民。在烈日下,农民费力地举起锄头锄地,汗水一滴滴地滴入土中。
此情此景感染了李绅,于是他写下了这首流传千古的《悯农》。可以说,此时的李绅少年英姿,心中充满了造福苍生的宏愿。因此李绅更加努力地读书,希望自己可以一举中第,那样就可以施展抱负,为天下的百姓谋福祉。
所以,在我们的想象中,李绅是一位伟大的诗人,做了官了应该是一位心怀天下体恤百姓的好官。可事实上,李绅虽然官做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拿现在的话说,是当时的国家领导人。但他却成了一个阴险狡诈,贪腐成性,鱼肉百姓的大贪官,最后不仅被皇帝罢了官,而且一令他李绅世代不能为官。
历史上记载,李绅考中进士后,也曾想做一个为百姓谋福祉的好官,但多次碰壁后,他渐渐堕落成了一个大贪官。随着官职越来越大,他的豪奢之气越加严重。根据记载,他一顿饭可以吃掉上千贯钱却连眼都不眨一下。他喜欢吃鸡舌,要做一盆鸡舌,一餐要杀300多只鸡,他的奢侈程度可疯了斑。
除了吃,他也特别好色,除了娶了多房姨太太,他包养了多名私妓。据说有一次他参加好友刘禹锡的宴会时,就带着成群的私妓赴宴,把好友的宴会搞得乌烟瘴气,最终不欢而散。
除了贪和好美色,李绅不仅忘了开始做官时为民请愿的初心,变成了漠视百姓疾苦,甚至用严苛重税残害百姓,在他担任淮南节度使的时候,欺压百姓,强加赋税,使得百姓苦不堪言,纷纷渡江逃难。不仅如此,李绅官做大后,连人情味都没有了。在他发迹之前,他经常到远房叔叔家做客泥饭,后来他官做大了,那位帮过他的远房叔叔来找他,被他训斥了一通,要他搞清自己的身份再来。无奈之下,叔叔只能自降身份,以弟弟的身份求见李绅。然而这也不行。最终叔叔把身份降低到了孙子,李坤这才笑嘻嘻地答应。李绅对下凶狠压榨,对上卑躬屈膝,溜须拍马。他可谓欺上瞒下,老奸巨猾。
一个前半生风华正茂,为民请命,才华满腹的诗人,为什么后半生却走到了人民的对立面,成为了令人深恶痛绝的贪腐分子呢?这确实值得我们的深思。
当然,首先这与当年的官场风气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唐朝虽为所谓盛世,民风开放,相对富有和太平,但贪腐奢糜之风却也盛行。古人有云: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可见,最廉洁的官员也不会廉洁到哪儿去。清廉不仅需要自身高深的道德修养,更需要律法和百姓的监督。但当时这方面虽然了有一些律法,但大环境不行。大家都这么弄,一个人是清廉不起来的,或者说在贪腐奢糜要独守操守,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也是几千年历史用事实告诉了我们的真理。因为人这种动物,天生有着巨大的欲望,大多数在对物质生活的享受和追求的欲望下,会放弃道德的约束而放任自己。至于监督,封建社会里由上级监督下级,更会形成媚上踩下的不正之风,因为没有老百姓的监督基本上没有效果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