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一直让望舒去我也有些妒忌,但是……让锦羽去真的好吗?」
「大哥刚刚好A,感觉一个眼神就把咱们从头到脚骂了个遍。」
「这……这靠谱吗,按照锦羽那个性子……嘶,我怎么还有点期待。」
「到时候他俩不会打起来吧,我觉得还是很有可能的。」
游魂们嘀嘀咕咕。
在最初缔一和攻略组交流的时候,那个神秘的「A」就是锦羽,比起望舒的跳脱,他要更加沉稳一些,只是不太爱说话。
让锦羽这么一个闷葫芦去帮封余?
万一这次的封余也是个闷骚,岂不是完蛋了!
游魂们脸色顿时变得赤橙黄绿青蓝紫,眼中是三分疑惑四分不解两分担忧以及一分严肃,他们将脑袋摘下来重组了N次都没想明白这是为什么。
但系统的想法十分简单,望舒每次只想往缔一那边跑,肯定不能安插在封余身边,不然到时候她又跑了,被缔一发现端倪怎么办!
上次可就差点暴露了!居然在笔记本上乱写乱画!
而望舒在角落里想破脑袋也想不出自己败在了笔记本上。
新的帷幕缓缓拉开——
偏僻的小山庄,有一处小村子,只有零星不到两百人的村民。
今儿个殷庄特别热闹,没别的原因,全是因为村里的王老汉结婚了。
简陋的婚礼布置,只是随意贴了几张红色的对联,盖了块红盖头就当作是结婚,甚至一身体面的衣裳都没有。
冯顺慈颤抖着身体,她是这次婚礼的新娘子,但却是发型狼狈不堪,脸上并无粉黛之色,就连嘴巴都被胶带堵住,双手被束缚着,身子颤抖,眼泪顺着脸颊流下。
她想挣扎,想逃跑,但旁边的两个妇人恶狠狠压着她的肩膀,冯顺慈哪里跑得了!
冯顺慈如今20岁,正是读大学的年纪,却被人贩子绑架,以三千块的价钱把她卖给了王老汉当媳妇。
王老汉都五十多岁了!更何况她还是大学生,就连男朋友都没交过,怎么可能接受来这种穷乡僻壤当老头的媳妇!
冯顺慈长得不算太美,但胜在白嫩,脸蛋圆圆的,很符合老一辈人家口中的“有福气”。
人贩子开车开了三天三夜才把冯顺慈拉到这里,她根本不知道这里是哪里,也不认识回去的路。
冯顺慈试过反抗,逃跑过三次之后,被人贩子避着脸打了个半死,这才消掉了逃跑的念头。
我不想嫁人,爸爸妈妈,快来救我……
冯顺慈头上盖着一块还算鲜艳的红布,但凡不听话或是动作慢了,就要被一旁的妇人狠狠掐手臂,偏偏不敢痛呼出声来,怕受到更狠辣的对待。
在冯顺慈脏兮兮的衣服下,是遍布伤痕的身体。
“王老头,你可是会享福,找到了二十岁的婆娘!瞧瞧这手嫩的,听说是从大城市出来的。”
“瞧瞧这身段,胯大好生养,要我看啊,准能给你老王家添个大胖小子!”
“啧啧啧,三千块钱娶个媳妇,你是真舍得啊。”
一众的恭维声传来,春风得意的王老汉给身边的人一人发了一条烟,那些人便愈发卖力地夸。
王老汉如今五十三岁,家里养了几头猪,在殷庄里也算有点小钱,身材矮小,皮肤也坑坑洼洼的,笑起来一口大黄牙,唾沫星子横飞。
王老汉早些年娶过一个媳妇,但因为媳妇儿一直生不出孩子来,被他家暴失手打死了。
死掉的媳妇也是几十年前被他用一百四十块买来的,绑到殷庄之后几次想跑,被打断了一条腿,只能坡着脚去干农活,伺候王老汉,地位甚至还比不上家里的猪。
“老王,你可得看着点,别又跑了,这多好一姑娘啊,断了腿可不好看。”
有人调笑道。
“呸!敢学那个死娘们,老子就打断她的腿!这可是老子花了三千块买来的,就算断了腿也得伺候我!”
王老汉啐了一口,直吓得冯顺慈腿打哆嗦,面色愈发苍白。
她已经被打怕了,听说了他前妻的事情,哪里还敢生起反抗的心思。
冯顺慈被恶狠狠压着跪在簸萁上,身前是火盆,根据当地的习俗,新娘子要这样跪两个小时来“磋磨傲气”,寓意着入了男方家后安分守己,踏踏实实伺候夫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