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件事我早就深思过了,我做打更人到底意义何在?
一些所谓的好人,做慈善,做好事,受人称赞,赢得一世好名声,有的甚至是名利双收。
想到这些,我以前也一直觉得自己亏得慌,因为我做打更人无非是为村里人做事,但谁又知道这些呢,在他们眼里,我不过就是个没出息,每个月混那八百块补助的无志青年。
之前大山叔为这个村付出了一辈子,最后却落得个惨死的下场,而我昨晚上也几乎差一点就没了命,我这样下去,很可能会步大山叔的后尘。
不过我最后还是做出了决定,这个打更人我当定了,不是为了什么狗屁济世救人,也不是为了什么好名声,只是因为大山叔的托付,为了我脸上的这只阴阳眼。
而且我做打更人,不一定要像大山叔那样孤寡一生,不一定要受尽疾苦。
我走了一条不寻常的路,但我照样是可以娇妻在怀,家财万贯,名利双收。
我做出这个决定,除了大山叔之外,其实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说得邪乎点,我感觉有一种使命在召唤我,我天生就是个干这个的料,这一点,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可是多年之后我明白了,这的确是我的宿命,换句话说,我没有第二条路可选。
我伸手擦了擦舒瑶的眼泪,说道:“放心吧媳妇,我会照顾好自己的,只要有你和妈在,我就不会死,就算是……”
我本来想说就算是我死了,我们照样可以在一起,毕竟那时候我们都是鬼了。
但这时我又突然想起了之前干爹给我讲的一些下界的规矩,其实,人死之后不能长时间的在阳间逗留,需得立即到下面报道投胎。
像孙老爷子那样的百年老鬼,实际上已经算是法外狂徒了,他在人间逗留超过了一百年,失去了轮回转世的资格,也就是说他最后的终点,只能是魂飞魄散。
而我们平常说的亡命鸳鸯根本不可能存在,古曲中唱道:“夫妻相约定百年,若谁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其实这已经算是人类情感的极限了,所谓的天长地久,海枯石烂根本瞎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