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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乾隆就发明了议罪银制度。
议罪银制度是退赃减罪的升级版,内容也很简单。
犯罪不要紧,只要交银子赎罪就行,只要不是谋反通敌、混淆皇家血脉这样的大罪,其他罪名都可以通过交议罪银来解决。
就是交的门槛比较高,最低都是几万两银子起步。
乾隆三十三年,广西巡抚向乾隆哭诉,自己为官十五年,已经上交了四十万两白银,穷得都快脱裤子了。
这话听着很可怜,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头。
他就是个巡抚,基本工资,再加上雍正指定的养廉银,一年才一万二两上下。
就算不吃不喝,十五年也才十八万,哪来这么多银子交这个罚款。
这世上不可能有傻子倒贴工资上班,官员也是一样的。
他的俸禄不够交罚款,那他只能找治下的百姓,敲骨吸髓,盘剥压榨,翻倍赚回来。
乾隆不是傻子,他这么做,就是逼官员贪污捞钱。
各地官员捞得越多,孝敬给他的银子,自然也就越多。
乾隆下江南,给自己和太后办大寿,各种奢侈,各种豪华排场,银子花的跟淌海水似的,就是这么来的。
其中,把这一套发扬光大的,就是李侍尧。
李侍尧琢磨透了这套制度,疯狂贪污,疯狂敛财,捞了上千万两白银。
由于做得太过,李侍尧被人弹劾,乾隆就让和珅去调查。
和珅最开始也是个踏实办事的官员,不搞那些歪门邪道,能力更是杠杠的,将李侍尧的贪污罪行查得一清二楚,送到乾隆面前。
贪污上千万两银子,砍你十次脑袋都是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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