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看得出,叶云华也是一个很有想法很有冲劲的人。
白童在写字台上,努力的构思着稿子。
以往,都是些小短篇,倒是可以轻轻松松一气呵成。
可现在,要写个中长篇。
虽然不象后世那种网文,动不动灌水吹牛弄到几百万字上去,可这十几二十万字,还是需要好好构思。
她已经想好,写个女人奋斗类的小说。
谁让当年的《渴望》这剧,是火遍大江南北,大家意识中,已经认定了刘慧芳这种极具奉献意识的女人。
似乎只有这样任劳任怨、默默付出的女人,才是传统意义上的好女人。
女人,具备传统美德固然是好,可是,完全没有了自我,却是极不好。
白童就想写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可怜女人,凭借自身努力,出任ceo,走上人生巅峰路,最终嫁给高富帅,成为人生赢家的故事。
虽然听上去特老套,但白童坚信,自己可以用新梗,写出一个不一样的故事来。
而且,她准备用一种轻松的、搞笑的笔法来写。
就比如,某人的喜剧电影,看着是无厘头似的夸张,可笑过后,也总有一些东西值得回味。
这个周末,白童就完全折腾这件事去了。
她将这开篇的几千字,交给爷爷,让他帮着拿去报社,交给叶云华,而她,背着书包去上学了。
这读书,才是她的主要任务。
白培德拿着白童写出来的这几千字的手稿,找到了叶云华所在的那家报社。
报社还在一个老旧的办公楼,里面的一群记者和编辑,进进出出忙得不可开交。
“哎呀,白老爷子,你来了?快请坐,快请坐。”叶云华见得白培德过来,立刻热情的让座泡茶。
白培德客气了两句,在办公室的沙发上坐下,将白童的那份手稿,递了过去:“这是童童昨天赶出来的文章开篇,让我拿给你看看,看看有不有什么不合适的地方,再作修改。”
“这么快?”叶云华有些惊讶。
他算是一个做事追求高效的人,没料得,白童这丫头,也同样这么高效。
“嗯,看看吧,有什么意见,我也好记下来,到时候跟她说,让她修改。”白培德诚心诚意的说。
其实这种事,让这个主编跟作者自己沟通,才是最好的方式,可惜,这时候,电话还没有很普及,而白童也要忙着上学,只有白培德来当这中间的传达人了。
“好。”叶云华应了一声,拿着稿纸,坐在办公桌前,认真的看了起来。
白童没有打字机,这稿子,完全是纯手写。
可这一手字,叶云华是服气的。
哪怕下面还有这么多的记者,写的那个稿子,字迹那个潦草,叶云华这个主编都有些不忍直视,偏偏一个个记者还是振振有词:“我这是赶时间,我要抢进度,这字,当然就潦草了。”
现在,看白童的字,当然就格外的赏心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