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惊蛰过后又是大雨。
洛阳城。
雨水不断从屋檐上滴落下来。
听雨楼上。
李胤月在看着栏外。
栏外有大雨,大雨的尽头有一个白点。
那白点是一个人。
李胤月不知道那个人是谁,也不在乎,洛阳城里有太多这样的人了。
他们来这里,或者离开这里,活着,或者死去。
没什么分别。
对街的簪花楼隐隐传来唱词声,是小晏。
记得小颦初见,两重心字罗衣。
李胤月闭上眼睛,和着雨声敲了敲桌子。
近些日子他手下的刀手连番失手,不仅生意黄了,连他精心经营了好几年的名声,都有些坏了。
道上更是有好多人蠢蠢欲动,想要取他而代之。
都是些没眼力价的蠢货。
他李胤月能在洛阳城屹立不倒多年,又岂是靠了几个不成材的刀手?
他喝一口酽茶。
栏外的雨渐渐有些收歇了。
过了三刻。
楼下的伙计上来告诉他,雨太大了,慕堂镜来不了了。
慕堂镜是他手下最好的刀手,他一手培养他起来,最近两年身手涨了,身价涨了,脾气也涨了。
近两个月他都没有再接李胤月的生意,听说半个月前已经和李胤月的老对头风老四谈的差不多了。
都是些没眼力价的蠢货。
李胤月端着茶杯,沉默了很久,才挥手让伙计下去。
他看着栏外喝了第二口茶。
大雨停了又落。
那个大雨里的白点已经走的近了,是个少年,穿着麻衣,手里提着把长剑,雨水从他的发丝上淋下来,挂在他年轻的脸上。
像是只落汤鸡。
李胤月站起身,走到栏边,敲了敲栏杆。
那少年抬起头看他。
李胤月也看他。
“名字。”
“秦无争。”
“与世无争的意思?”
“不,无人敢争的意思!”
二.
慕堂镜在看着自己的手。
那是一双完满无暇的手,干净,光洁,饱满,在一旁的灯火照耀下,还会散发出玉石般的光泽。
只有最顶尖的剑客才拥有这样的手。
慕堂镜是最顶尖的剑客,还是洛阳城最好的刀手。
他杀一个人从来不用过五息,要杀的人也绝对活不过第二天。
他从不失手。
所以他收最贵的价钱。
洛阳城第一。
第一杀手。
他用十年坐到了这个位置,可他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就算两个月前他才杀了关中大侠名声更盛,就算簪花楼最贵的美酒摆在他面前,最红的姑娘坐在一旁素手轻弹,眼波流转。
他累了。
很累了。
本来,十年前,他不过就是想赚一点钱,好娶了从小青梅竹马的姑娘,顺便向别人证明一下自己的剑术不凡。
可十年过去了,青梅竹马的姑娘早就嫁做人妇,很多事情也变得面目全非了。
他想离开了。
所以他接了最后一笔生意,替风老四杀了李胤月,拿一大笔钱远走他乡。
虽然说,反噬旧主是大忌,但无所谓了。
端起酒杯喝下第三杯酒,窗外的雨小了下来,身旁的红姑娘开始弹破阵曲,慕堂镜缓缓闭上了眼睛。
再过一刻李胤月就会来听雨楼喝茶,从这里可以直接下去,一剑封喉。
雨滴不断击打在窗外的瓦檐上,曲子已入中序,越发繁复的指法激荡出犹如万马齐奔的轰鸣。
一刻。
一刻已到。
慕堂镜睁眼,手紧紧握在腰间的长剑上。
“嗡。”但就在这个时候,急骤的曲声戛然而止。
弦断了,弹琴的红姑娘像是怕被责骂,又像是被慕堂镜身上的杀气吓到了,整个人蜷缩了起来,瑟瑟发抖。
慕堂镜没有去管她,因为他听到了,脚步声。
“哒。”
“哒。”
有人在踩着楼板往上走。
那种步伐坚定,沉稳,却又似乎带着某种犹豫。
这让慕堂镜忽然想起了很多年以前,他第一次去杀人,也是踩着这样的步伐。
他坐直了身体,不再去等窗外的李胤月,眼神盯着紧闭的木门。
等着那脚步声来到门前。
“扣扣。”敲门声。
“来者何人?”
“秦无争。”门开。
开门的那双手,也是那么完满无暇,干净,光洁,饱满,散发着玉石般的光泽。
三.
慕堂镜死了。
杀他的人叫秦无争。
没有人知道秦无争是谁,一个籍籍无名之辈。
但从今以后,所有人都会记得这个名字。
因为他杀了慕堂镜,洛阳城最快。
他比慕堂镜更快。
“你做的不错啊,无争。”
慕堂镜死后三日,听雨楼上,李胤月喝着熨贴的大红袍,听着对街的唱和声,悠然自得。
慕堂镜死后,那些蠢蠢欲动的人都安静了,那些三心两意的刀手也都听话了。
因为谁都知道他李胤月手下多了一柄快剑,秦无争。
都是一群没眼力价的人。
李胤月眯起眼睛,任慕堂镜快剑再利,也敌不过他妙算无方。
这天下利剑无数,聪明人却没几个。
“以后,还望掌柜的多多提携。”秦无争谦恭。
杀慕堂镜就是投名状。
以后他就是一个刀手了。
还是个价钱不错的刀手。
之后几天洛阳城还是落雨不断,死的人也多。
血流了遍地,又被大雨冲刷干净。
听说,城外的桃花倒是开得很艳。
又一个大雨的午后。
秦无争匆匆从听雨楼上下来。
刚走到门口,前一刻才收歇的雨又落了起来,他没带伞,想着冲一冲算了。
才跑到街心,却是一柄伞遮住了落雨。
秦无争抬头看,伞面是青色的,上面绣着细柳如烟。
伞的下面,是一个女子。
眉目温淳。
春风十里。
从惊蛰后第十三天的午后那场雨起,秦无争忽然成了簪花楼的常客。
寻常人自以为秦无争是杀人钱好赚,贪恋风尘。
李胤月却是还记得秦无争第一天就跟他说过,烟花地是英雄冢,美人如毒药,习剑之人不可碰。
“怎么就改变主意了呢?”李胤月饶有兴致,倒也不觉得不好。
要是秦无争不去簪花楼,他倒反而觉得不妙。
一个男人有欲求,就不会太难控制。
一把利剑也是一样。
秦无争笑笑,很久后才说:“毕竟,秀色可餐。”
再过几个月,人人都知道洛阳城新晋崛起的快剑客秦无争喜欢上了簪花楼的第一清倌人锦姑娘,天天往簪花楼跑。
妓女和杀手的爱情,总是容易被贩夫走卒称道,过不多久就成了新的市井传奇。
但实际如何,往往这种传奇意味浓厚的故事,最后都无法成行,最终成了旧事,再无人提及。
所以李胤月也常劝道:“逢场作戏罢了,可别真的用了真心。”
秦无争往往不答,他还不会听。
四.
转眼间已到了五月。
十七过后,就是夏至。
整个洛阳城窒闷难当。
随时都像是要下雨。
这一天秦无争在簪花楼听锦姑娘弹曲,上好的波斯葡萄酒,配着刚从城外冰窖运来的冰块,美人素手,锦瑟十弦。
也足以解暑。
听过两曲,秦无争刚要说话,有小厮来报,说隔壁风老板有请。
风老板就是风老四,洛阳城除了李胤月,就是他的生意做的最好。
前次他买慕堂镜杀李胤月失手,已经很久没有动静。
今天他忽然差人邀请秦无争喝酒,定然是宴无好宴。
秦无争思虑再三,没有推拒。
毕竟洛阳城风云变幻,秦无争小小一个刀手,不能左右大局,哪天倒了一座靠山,也好有容身之地。
进到隔壁雅间,秦无争恭敬行礼:“小子秦无争,见过风老板。”
风老四是个老人,真的很老了,满面皱纹,一双小眼睛眯着,在这个闷热的午后像是要睡着了一样。
“秦少侠客气,老夫久闻少侠英名,今日得见,果然不凡。”风老四的声音低哑,犹如老鸦。
“风老今次相邀,不知有何贵干?”秦无争其实大抵知道他要说什么,做什么。
风老四不答,过了一会拍了拍掌。
门外有人送进一只匣子,风老四打开,里面是亮灿灿的白银。
“老夫听闻秦少侠爱慕锦姑娘久矣,这里是白银千两,足够少侠替锦姑娘赎身。”风老四轻轻敲击着匣子,“美人英侠,本就是佳偶天成,老夫愿玉成此事。”
空气一下子寂静了起来,炽热变得更深重。
秦无争的手心在微微出汗。
他的杀人资不菲,但离替阿锦赎身还要很久。
一千两足够替她赎身,再买一栋不大不小地屋子,做一些不大不小的生意。
他很喜欢阿锦,也很想过那样的生活。
可是,他不能。
这座簪花楼里起码有李胤月的八处耳目,他收了这笔钱,连门口都不一定走得出去。
沉默,有一盏茶那么长。
空气炎热的外面的蝉都不叫了。
秦无争缓缓起身,恭敬行礼,不敢有丝毫逾越,而后一步步向外退,直至大门关上。
风老四看着一切,直到大门关上都没有说一句话,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五.
夏至过后依然闷热难当,虽然下了几场雨。
也完全不能消暑。
五月二十四。
这一天天气难得的清爽,万里无云。
是个好日子。
这个好日子有人回洛阳。
这个人叫叶无言,官拜天下兵马大元帅。
纵横疆场数十载,东征西讨,立下了无数汗马功劳。
十年前他大破北虏,破格获封一字并肩王,见皇可不拜,可以说是位极人臣,煊赫到了极点。
近些年他年事渐高,皇帝怜他劳苦,赐下了无数财宝,令他返乡养老。
今日他荣归故里,整个洛阳城万人空巷,人人都想一睹这位马上王爷的逼人风采。
就连生性淡薄如阿锦,也是忍不住有些雀跃。
在那位王爷的车队过簪花楼下长街的时候,她站起身走到窗边,撩起了珠帘朝下望。
恰好那时,不知道什么原因,那位王爷的车队也停了下来,珠帘微动,一双苍老但有神的双眸朝上看。
四目相对。
六目相对。
那一刻,站在阿锦后面的秦无争忽然觉得,面前的这个女人离他这么近,又那么远。
错觉。
错觉的意思不一定是它一定不会发生。
恰恰相反,有时候错觉就是一定会发生的事,只是那件事,于你来说,是错的。
三天后。
一个消息传遍了整个洛阳城。
刚回来的叶王爷要纳妾,纳的是簪花楼头号清倌人锦姑娘。
似乎,人老了,就总是要娶个年轻姑娘,以示自己还没有真的老去。
叶无言英雄如此,也未能免俗。
消息传来的时候,秦无争正在听雨楼上喝茶,茶杯从他的手里直直地掉落下去,他的那双握剑极稳的手,在那一刻,却握不住一只汝窑新出的茶杯。
茶杯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一旁的刚要添茶的小厮被吓得直接坐倒在了地上。
不是因为被碎掉的茶杯吓到了,而是被秦无争,那一刻的秦无争,犹如一只恶鬼。
阿锦在早几天就被接进了新落成的叶王府里。
秦无争找不到她,自然也就无从问起,为什么。
为什么是很可笑的三个字。
有些东西是不用说破的,因为说破了,大家都会很难堪。
就像叶王爷来之前,洛阳城里人人觉得秦无争和锦姑娘是天生一对,佳偶天成。
剑客才女,如许佳话。
但叶王爷来了,那就什么都不用说了。
因为叶王爷和秦无争,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根本没有可比性。
不能比,自然也就不用再提起了。
所以阿锦什么都没有留下。
六月初八,大暑。
阿锦正式嫁给叶无言的前一夜。
秦无争坐在听雨楼上看着对面的簪花楼。
夜色里,那些迷朦的灯火让他想起了很多的夜晚。
还有那个惊蛰后的下雨天。
他冲进雨里,一把伞罩在了他的头顶。
她说,淋了雨会着凉的,你去哪,我送你。
原本就只是一场雨中相遇,萍水相逢,路走到头,就结束了吧。
何必强求呢。
缘分就只有这些了吧。
可一壶茶见底,秦无争的嗓子还是干的冒烟。
热是从整个身体里散发出来的。
今夜好热啊,热的闷杀人。
也适合杀人。
天很热。
秦无争很想杀人,于是他提剑出了门。
他一步步从楼梯上走下去,在楼底,他遇到了李胤月。
像是看穿了他的想法,李胤月拦住他,拍拍他的肩膀,说:“留着有用之身。”
有用之身吗?
秦无争的手死死地捏着掌间的长剑,捏的骨节发白。
他的剑很快,比慕堂镜还快。
可他快不过世事。
世事,一场冰雪。
第二天,阿锦大婚。
叶无言将这场纳妾举办的无比隆重,似乎也在无声诉说着他对这位新夫人的喜爱。
无比豪奢的送亲队伍从叶王府出发,到了簪花楼,又从簪花楼向整个洛阳城行去,人们争相观望,早已忘了那些两三个月前的才子佳人的故事。
鲜花从街头铺到街尾。
今天簪花楼的姑娘也不唱曲了,大家都陪着新夫人游洛阳。
只剩下冷冷清清一座楼。
和对望着楼的冷冷清清的一个人。
秦无争没有喝酒,他无比清醒地看着阿锦的花轿从他的面前经过,人们欢声笑语。
他想象着阿锦今天凤钗红衣,明艳动人,那烛下洞房又该说怎样动人的风景?
他心底古井无波。
犹如死去。
李胤月从他的背后走来,想拍拍他的肩膀,却又觉得这个人实在太过可怜。
可怜的让人不忍接近。
“我没事。”秦无争说他没事,整个人背对着李胤月,抱着他的剑,双肩颤抖。
不知道是太冷了,还是在哭。
从此以后,他就只有他的剑了。
那一刻,李胤月忽然觉得,那个从大雨长街的尽头走来的年轻人,已经不见了。
六.
秋意浓。
入秋了。
距离那场轰动整个洛阳城的婚礼,已经过去三四个月了。
街上的鲜花碎末,也早就零落成泥了。
一切似乎又变得和往常一样。
簪花楼里曲声醉。
听雨楼上听雨眠。
只是秦无争不再去簪花楼了,一次也没有。
他有些变了,他的剑更快了,手更稳了。
也变得更加让人看不懂了。
“最近两个月,就歇一歇吧。”听雨楼上,李胤月坐在秦无争的对面,低声叹息。
近些日子,李胤月的日子并不好过。
因为风老四不知道怎么就搭上了叶王府的线,成为了叶无言眼前的红人。
生意自然是越做越红火。
虽然还不至于彻底压倒李胤月,但难免压制的他喘不过气来。
有人说是叶王爷能娶到锦姑娘,噢,现在要叫锦夫人了,都是风老四的功劳。
但到底怎么样,已经没有人知道了。
总之,李胤月已经半个月没有生意可做了。
叶家如今是洛阳城第一,叶王府一句话,洛阳城谁也不敢再做李胤月的生意。
“最近不是听说京里有传言,叶王爷老而弥坚,大张旗鼓纳新妾,皇帝,很不高兴。”秦无争现在说起三四个月之前的那件事,已经心如止水,淡而无味的就像是他手里那杯泡久了的酽茶。
“都是些无稽之谈罢了。”李胤月眯了眯眼睛,摇头示意秦无争不要再说。
秦无争点头,起身跟李胤月告辞。
此时楼外又下雨了。
一场秋雨一场凉。
秦无争下楼,走得很慢,走到门口的时候拿了一把伞。
他现在已经学会了一些以前不会的事情了。
比如说天凉要添衣。
下雨了要带伞。
因为,再也没有人,会在雨里给他撑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