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瘦弱多病,十五岁才一米六,身体素质和体力都很差。
但扭转命运,重活一次一定不能留任何的遗憾,让我不停的奔跑,大汗淋淋,玻璃扎伤的脚底还在流血,全然不顾。
路上,我看到一家早已关门的面馆,烧煤的灶台摆置在外面的,一柄黑黝黝的煤铲子放在灶台边。
于是,我将那根一米长的煤铲子给拿起来,约有二斤重的样子,拖在手里,铲子刮的地面滋滋响,朝着百花公园继续狂奔。
十九年前就是因为我找的木棍子不行,打在郑军的小弟身上一下子就断了,然后被人家打得不能生育。
这一次人生重启,怎么着武器要厉害一些,跟他们拼了,不能让他们祸害我的人生!
五公里多路,我一个学校跑八百米都不如女生的弱少年身躯,愣是坚持了下来。
我累的跟狗一样,呼呼喘着大气,一身汗,像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当我冲到百花公园后门的时候,已经不知过了多少时间。
社会流氓混子郑军的两个黄头毛跟班正站在林子外抽着烟。我记得他们的名字,一个叫赵奇,一个叫王兵。
我离着他们还有二十来米的样子,在公园的侧门外,被树木给遮住了小身子。
林子的深处已经传来了林艳的尖叫,凄厉无比,然后是惊天的哭声,在山坳里回荡着。
赵奇和王兵听的是一脸坏笑,摇了摇头。王兵额头上有个小刀疤,笑得很坏,还说:“这下子老大又爽了。可惜,这么漂亮的,轮不到我们。”
妈的,我来晚了。这和十九年前不一样了,难道林艳已经被郑军那啥了?
这一次,林艳没有看见我,直接被拖进林子深处,然后……
既然都成了事实了,怪我吗?
林艳在我们镇上的时候是初中的一枝花,父母有些钱,她很高傲,也看不起我,因为我很弱小,长的普通,家里又穷。
有时候她看见我,还嘲笑我是个丑八怪,长大了娶不到老婆的。其实我长大后,长得还算清秀。
我有一个绰号叫张丑丑,就是林艳给我取的。
她第一次叫我绰号的时候,我还骂了她死婆娘,结果她还找了两个镇上的混混打了我一顿,她也扇过我两耳光,指着我鼻子骂我,说你就是丑啊,还不让人说了吗?
想想这些,我都有些犹豫了,林艳这个贱人活该啊!谁叫她高傲,曾经那欺负我啊?
她高傲的性子,一直发展到成年以后。去年一年,没少折磨我啊!
此时我也累得不行了,就是冲过去又怎么样?她还不是被人污了身子?
赵奇和王兵长得比我高大多了,手上还晃着匕首。这两个混蛋十八九岁,身强力壮的,那时候法治混乱,要是扎死我了,我岂不是白白重生一次?
这两个混蛋十九年前踢得我不能生育,万一这一次又这样呢?
我甚至都嘲笑自己,怎么这样冲动?我是在姐姐的床边重生的,又不是在这里林子边重生的,为什么要发了疯的赶过来啊?
要是在林子边上重生,又与林艳遇见了,不出手对不起良心。讲良心的人都在吃土!像林艳那种在公司里没良心的才吃香喝辣呢!
人生的际遇,让我早已没有了热血和正义,只是为了生存苟活着。因为我的失误造成的事故,当事人的家属哪一个不想杀了我,不想天天追着我要赔偿金,一张张脸都凶神恶煞啊,连我爸都活活气死了!
反正林艳都被郑军弄进去了,我再出手也是没什么用了,林艳这贱人就是活该!等事情完了,我再去吧,陪她报个警,说不定她还当我是恩人呢!
可就在我打定主意隔岸观火的时候,感觉有个冰凉凉的东西跳到了我脚上。
我吓的惊叫了一声跳开,一看才是好大一只癞蛤蟆。
这下子爽了。那边赵奇和王兵闻声一扭头就看见了我,马上丢了烟头,狠着脸,挥舞着匕首朝我冲过来。
王兵沉吼道:“去你妈的,拿根铲子来英雄救美吗?怕他妈是没见过道上捅人打架是吧?找死!”
我心里一沉,这下不能隔岸观火了,该死的癞蛤蟆让我暴露了。
他们厉害,扑得快,我也累趴了,没法逃了。按他们的风格,那非得打倒我,又是一顿狠踢不可。
一瞬间,我几乎是疯了一样,抄起煤铲就朝他们扑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