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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狗所在的城市正下着淅淅沥沥的雨,但尚海却并没有下雨。
天气预报显示:晴。
第二天,六点钟。
清晨。
朝霞。
薄雾。
苏尘醒来。
昨天晚上他码字码到十一二点才睡,一共更新了一万来字,今天早上六点钟起来,还是略微有些疲倦的,但为了生存,就是得要撑着。
起床。
洗漱。
刷牙。
洗脸。
苏尘熟练的解决完这些后,走到阳台上深吸一口气。
此刻薄纱似的雾气正笼罩着整个尚海,阳光金灿灿的逐步席卷,无数高楼大厦在在朝霞中熠熠生辉,一种独属于城市的美感油然而生。
只不过十分可惜,苏尘看不见。
就如同他现在不知道老狗正谋筹着把他这个“刷票仔”给干翻一样。
缓了一会,苏尘到厨房,打开电磁炉下了一碗面条,随意将就着就解决完了早餐,可随即又回到了卧室。
脱掉鞋子,走到床上,苏尘在墙壁上摸索。
“咔哒”一声。
冰冷冷的触感。
这是一把吉他。
手感老旧但不蒙尘。
根据苏尘前身的记忆,这吉他是在他还没有瞎的时候一个好心人送的,一直被苏尘珍藏,到哪里都会带上。
虽然不会用,但就是不丢。
但……
这不回用是前身,这并不代表现在这个苏尘不会。
苏尘前世大学的时候为了追女孩子,特意为其学了一门吉他的的乐器,可吉他学会了,富二代随意一挥手,女孩子就坐上豪车没影了。
从那以后,苏尘就再也没有碰过吉他了。
所以说实话。
苏尘自己也没想到,事到如今,他居然还会再一次拿起吉他。
迫不得已。
毕竟小说收益实在难以确定,还是老老实实的再去想办法赚点别的钱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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