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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二十四章 凯恩在洛丹伦(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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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是趁热打铁,一朝成名,立刻就借着事件热度,满世界撒欢儿。

洛丹伦国王泰瑞纳斯看在眼里,羡慕在心中。

虽然他当初的本意,是让不差钱的强力打手斯托姆加德王国,彻底灭掉兽人。但人家换了个方式,更效率、更彻底的解决了问题,让他无话可说。

主要是凯恩的这个方法,对东部王国的兽人清除的真的比较彻底。

连一部分龙喉氏族、乃至黑石氏族(燃烧平原那边,有一部分不肯跟黑龙王子奈法利安苟合的)的兽人,都被吸引,而加入了新部落。

如此一来,各国的治安问题大大的减轻了。

而且凯恩的做法,然泰瑞纳斯不免生出后生可畏的想法。

打仗一般会发生两件事,花钱,死人。

凯恩打的这一仗,基本没死人,钱是花了,却也可以理解为变向的投资。变害为利,这才是让泰瑞纳斯高看一眼的点。

凯恩若是知道,估计会说:必须啊,原历史线斯托姆加德咋王国的?某种程度讲,就是被所谓的应尽的义务,卖血卖到死的啊。

凯恩也知道,泰瑞纳斯虽然老眼昏花了,但心里不瞎,他借故将希尔斯布莱德丘陵的人口迁走,这事可以腆着脸说是大计划的一部分,为了避免战争伤及无辜,为了让我方处于较为有利的情势下,不至于因为救援而疲于奔命,甚至更赤果果些,斯托姆加德王国出兵,需要报酬。

但往难听了说,这其实就是虎口夺食了。

洛丹伦王国早就摆出了吞噬奥特兰克王国的架势,只不过碍于种种原因,动作显得矜持了一点,泰瑞纳斯是里子面子都想要,既想吃掉奥特兰克,又不想得恶名。

为此,洛丹伦王国也是没少付出,眼瞅着肉炖烂了,凯恩代表斯托姆加德王国不问自取,上去就‘吭哧’一口,将最肥美的部分咬掉了。这事做的有些不讲究。

好在凯恩一早就有安排,广开渠道,以极低的门槛,丰厚的报酬,雇佣以城镇闲散自由民为主的洛丹伦人。

这一招,可是相当程度的帮洛丹伦王国解决了社会问题。

众所周知,对于城市而言,失业人口一多,治安压力立刻就激增,时间一长,便容易陷入恶性循环。

凯恩的大招工,不但极大程度的减轻而来洛丹王国的治安问题,还让负资产人口(消耗大于产出)变成了盈利人口。

泰瑞纳斯知道,大部分受雇之人,终究都会带着财富回洛丹伦,因为他们的家在洛丹伦。

而那些单身汉什么,走就走了吧,并非社会中坚力量,说难听点,不是生存能力差就是难伺候的刁民,走了正好。

作为一个标准的散财童子,凯恩还给泰瑞纳斯带来了令其无法拒绝的礼物,生机素,可以让他重回壮年,干练的再领导王国十几年,然后从容的将王位传给已经历练出来的儿子。

泰瑞纳斯是典型的老来得子,儿子才22岁,他都奔60了,并且由于操劳,早衰迹象明显,真的是差着口气,再能年轻哪怕5年,新国王就能稳稳当当的接手王国。

所以泰瑞纳斯还是很看重凯恩送给他的这份礼物的。

意气风发的阿尔萨斯凯恩自然也见到了。

泰瑞纳斯专程将在达拉然求学、眼瞅着就要毕业的阿尔萨斯叫了回来。并且跟凯恩扯我跟你老爹索拉斯是父一辈的交情,你和阿尔萨斯都是年轻人,有更多的共有话题,应该能成为好朋友……

人脉重要啊,尤其是凯恩这种年纪轻轻,就已经实际领料王国发展的英才,交朋友就要交这种有用之人……

凯恩也能理解泰瑞纳斯作为父亲,为儿子铺路的用心良苦。

他心说:“放心吧,你儿子可是新一轮的命运之子,哪怕艾泽拉斯的风水够硬,一轮赶一轮,如同海浪般刷新的快,但你儿子仍旧是叱咤风云一时的人物,举世闻名,妇孺皆知,异族提起来都竖大拇指,朝下。”

当然,这就是半开玩笑的玩玩梗。

他本人对阿尔萨斯没什么怨念,也理解原历史线他的那些抉择。

毕竟他前世是混轮回者的,什么无下限没见过?他自己惯为麾下战虫安排的命魂体系,本质就是吃人流,装什么正人君子?

阿尔萨斯做的那些,也就那样吧。

况且,现在一切都还没发生,{少数派报告}告诉我们,人不应该为自己还未做过的事负责。

凯恩这次过来,特意为阿尔萨斯准备了毕业礼物。

礼物是圣骑士专用的雄狮甲胄。

银甲镶着金边,能看到狮子座黄金圣衣的诸多特征,宝石蓝的衬甲,宝石蓝的金边大氅,能量石当宝石用,镶嵌的恰到好处,魔纹当装饰花纹用,不但增添一份贵气、还神秘感满满。

狮子头盔,还有黄金面甲,可以说帅的一塌糊涂。

搞的阿尔萨斯挺不好意思,太显摆了。

其实年轻人就没有不爱炫的,阿尔萨斯贵为王子,更是希望到哪里都万众瞩目。只不过乌瑟尔向来要求严格,他还是比较尊重这位英雄楷模的。

这里得小说道下阿尔萨斯的成长历程。

启蒙是自家,然后少年时去了铁炉堡,跟铜须兄弟混,青少年时期就是达拉然深造,成为青年,则在稳重且人品靠谱的乌瑟尔那里历练。

这样的安排真的堪称是一路名牌,堪称魔兽世界版的伊顿公学进剑桥大学,毕业后去给股神巴菲特当助手。

但年轻人就是年轻人。阿尔萨斯再尊重乌瑟尔,也不能掩盖年轻人的火热躁动之心。爱炫爱出风头,急于证明自己,这些都在其言行间有所体现。

他自己的甲胄,是很朴素,可在色泽上却选择了宝石蓝这种让人眼前一亮的颜色。

普通见习圣骑士,以及大多数白银之手骑士团的成员可都是银色盔甲或圣白色盔甲。你一宝石蓝色的甲胄混在其中,想不显眼都不行。

还有披风,别人都是很简单的斗篷式,他的却是造型独特的带有围肩效果的。并且有一个很精致洛丹伦皇家盾徽做别针。

阿尔萨斯就是用这种方法来表达他的闷骚、叛逆、以及渴望被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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