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布尔,他就是那个护送你大哥遗孤回帝都的牧师?这实力恐怕已达到神牧师的境界了,唉,只可惜他是神殿中人,要不然加入我们大金帝国定是一大助力,不过,利用你侄女让他做些事情应该不难吧。”金宏烈摸着下巴的美髯,呵呵笑道。
“这牧师看似温和,其实性格极其高傲,而且十分聪明,如果利用我侄女要挟他,恐怕会惹来他的反感。”埃布尔说道,他刚刚看到夜寻欢如魔幻般的光明术法使用方法,差点没蹦起来,他这种实力,自己当初还以为他是想借孔雀家族的势,现在看来,说不定人家根本不将孔雀家族放在眼里。
“你那孙女露娜也到了出阁之龄吧,何不促成一桩好事,结成亲家。”金宏烈想了一会儿,又笑道。
“呵呵,如果可以,自是求之不得。”埃布尔现在知道了夜寻欢的价值,自然知道结亲的好处,不说夜寻欢的实力,他背后可还有着神殿这庞然大物呢。
夜寻欢看着里三层外三层仍然围着他的人群,笑道:“大家别光围着我啊,我一个大老爷们难不成比你们旁边的女伴更吸引人吗?”
众人这才散去,大家都是贵族,可不是平头老百姓,做什么事情都要有风度,起码表面上要维持这种风度。
“高人,高人,等等我啊。”刚才被夜寻欢所救的宫莫辰追了上来,望着夜寻欢的眼神就如同望着自己的偶像。
“呵呵,是你这小子啊,你是怎么惹到那头母老虎的?”夜寻欢寻了一处长椅坐了下来。
“我……我只是与她的贴身护卫开了个小小的玩笑,嘿嘿,结果就被这婆娘追了三条街。”宫莫辰干笑两声道。
“坐啊,还要本少爷仰视你啊。”夜寻欢道。
宫莫辰赶忙坐下,却不是坐在长椅上,而是一屁股坐在了草地上仰视着夜寻欢。
“高人,我叫宫莫辰,高人就收下我做小弟吧,以后鞍前马后,高人只要说一句,不,连说都不用说,一个眼神就行了。”宫莫辰腆着脸道。
夜寻欢一挑眉,能来这里参加舞会的,都是有身份的人,这宫莫成就算是个纨绔子弟,贵族骨子里的高贵怎么也不会随便成为别人小弟的。
的确,宫莫辰在夜寻欢面前的行为让远看着一些贵族子弟十分不耻,而宫莫辰的叔叔,一等公爵宫朝阳此时心中也是大怒不已,他大哥死后,他收养这侄子,但这侄子却给他惹出了无数麻烦。
“哼,当时很多人耻笑我,但事实证明,我做的决定是英明的,当我随我主纵横天地之时,那些耻笑我的人早已化为了一胚黄土,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摘自宫莫辰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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