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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江湖之远(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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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只在徽山这边,大雨骤至,满山泥泞。

也不知为何,轩辕青锋并没有流露出一丝气机,去抵挡这场突如其来的暴雨,但是在雨滴沾身的瞬间,她的身影一闪而逝,下一瞬她已经走在一条登山小径上,任由大雨泼在身上。

紫衣浸湿,拖泥带水。

————

黄龙楼船即将靠岸,洪骠抬头看了眼牯牛降那块巨石,嘴角翘起,自己这算不算衣锦还乡了?在离阳王朝这边别说都尉,就是杂号将军和掌兵校尉也多如牛毛,可谁敢轻视北凉当下的一员都尉,并且是有实打实**老牌校尉名号之一的骁骑都尉?这个称号,前辈骑军大将徐璞背负过,现任骑军统帅袁左宗担任过,甚至连蜀王陈芝豹也做过一段时间。洪骠身材敦厚壮士,光看长相,就像一个常年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中年村夫,在徽山黄放佛一直压他一头,而他自己也从没有把大雪坪当做可以养老的地方,洪骠在北凉内盯着一个人,幽州将军皇甫秤,这个江湖出身靠卖家求荣上位的封疆大吏,简直就是给洪骠铺出了一条他完全可以亦步亦趋的阳关大道。放言徽山,除了轩辕青锋不敢小觑,黄放佛这条帮人看门护院的家犬已经不在他眼中,洪骠很难不心情舒畅,不过即便如此,洪骠还是得小心翼翼看身边一位年轻女子的脸色行事,鱼龙帮帮主刘妮蓉,她的身手和家世不值一提,但洪骠自然听说过她跟北凉王千丝万缕的关系,说实话,一路行来,洪骠实在想不通以徐凤年的挑剔眼光,为何会偏偏相中这么个姿色普通的江湖女子,那陈芝豹入蜀之后,好歹扶持了个胭脂评上名叫谢谢的美人,搁置这么个只花瓶在身边眼前,最不济还能赏心悦目。那么北凉王又是图个什么?对此洪骠百思不得其解,难不成真是如北凉江湖人所言,是在调戏江湖?

旁观者洪骠不懂,局中人刘妮蓉更不懂,她和鱼龙帮有今时今日的地位,就像一场秋日的春梦,不合时宜。

刘妮蓉抬头遥望着那座徽山,山巅那边,仅见山上高楼的出挑翘檐,先前那紫衣女子如一颗紫雷降世,好大的派头,这般气概雄奇尤胜男儿的女子,刘妮蓉打心眼佩服,她觉得那个靠自己登上武林盟主宝座的轩辕青锋,若能跟那人一起游历江湖,才算登对。刘妮蓉没来由想起当年的那场出塞之行,这些年午夜梦回,不知为何,忘记了那些跌宕起伏的厮杀,却唯独清晰记得那小小关城里的井水,那人蹲在井口与水贩子讨价还价的滑稽场景。

刘妮蓉收回视线,看着滚滚东逝的浑浊江面,偶尔有几尾游鱼跃出江面,一闪而逝,落回大江,不知是它们是返乡还是离乡。

楼船靠岸之际,大船缓缓撞在渡口,身形微微摇晃的刘妮蓉喃喃自语道:“你要是离开庙堂不当北凉王,只做个江湖人,该有多惬意?”

————

当年春秋硝烟四起,却也没有烧到这么个不起眼的镇子,它既不是兵家必争之地,虽是江南,也无太多膏腴良田。听走南闯北的几个生意人说,广陵江以北那边又遭灾了,可对于小镇子上偏居一隅的百姓而言,做井底之蛙就挺好,天空永远只有井口那么大,平安是福,知足常乐。今天的小镇,秋雨绵绵,从一栋酒楼门口看去,不断有脚步匆忙的行人撑伞走过那座青石板小桥,生意冷清,不需要伺候客人,酒楼的店小二就得闲地坐在门口,等着那位心仪女子走近,她说今天会跟着朋友一同到酒楼隔壁的胭脂铺子拣拣选选,因为她的朋友马上就要出嫁了,嫁了一个好人家,是位功名在身的读书人。

店小二叹了口气,心底有些苦涩,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呐,她自是不在乎那些荣华富贵的,否则也不会瞧上眼他这么个落魄瘸子,可一个好歹还剩下点担当的男人,总还是想着能让自己喜欢的女子过上好日子,她虽不是镇上的大家闺秀,却是远近闻名的良人,家户殷实,衣食无忧,她性子又好,那一手女红更是百里挑一,都说谁娶了她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可她偏偏就看上了自己,为此她的好几个一起长大的玩伴都气恼得差些要与她绝交,为她打抱不平之余,少不得一些阴阳怪气的言辞,比如什么遇人不淑和猪油蒙心了,都是当着他和她的面直接说出口的,那时候,她望向他,纤细小手怯生生拧着衣角,那双眸子里满是歉意,好在他脸皮厚,还能强忍着笑,可心中何尝不是满怀愧疚?

他被人拍了一下肩头,转头一看,那个还算关系熟络的家伙一屁股坐在自己身边,憨憨笑脸问道:“温大哥,想啥呢?”

他跟这小子算是同命相怜,不过这小子处境还要难堪些,去年才与娘亲搬来镇上,一本书摊开认不出十个字,哪怕打架也就不顶用,成天被那群最欺生的街上地痞当乐子耍弄,惨到好不容易买了双新靴子都要被人一脚一脚踩得破破烂烂,文不成武不就的,好在她娘亲还有些积蓄,置办了一间布铺子,日子还能熬,熬着就能活,就是活得不舒坦而已。他跟这家伙住得近,大概是唯一不去火上浇油的当地人,久而久之,两人就成了所谓的朋友,他只知道这小子姓王,爹出了一趟远门还未归来。

他笑了笑,看着雨滴顺着屋檐串成线,问道:“竹子,听说过一句话吗?天雨虽宽,不润无根之草。”

那人愣了愣,摇头笑道:“温大哥,瞧不出啊,还是个学问人?啥意思,有讲头吗?”

姓温的店伙计哈哈笑道:“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听来的,没听懂,当时也没好意思问他,只装着听明白了,早知道应该问问他的。”

绰号竹子的年轻小伙子疑惑道:“温大哥,你还有读书的哥们?”

店小二揉了揉下巴,笑眯眯道:“他可不是什么狗屁读书人,他就是打不过我,才瞎显摆这些玩意儿。”

小伙子乐了,“那这人可真不咋的,连温大哥都打不过,又不是读书人,岂不是跟我一路货色?”

店小二白了他一眼,却还没有说话。

竹子是个管不住嘴的年轻人,很怕混江湖的人,怕那些人身上的匪气和江湖气,但是又很憧憬江湖,整天就喜欢混迹大小酒肆茶楼,听那些自称江湖人的家伙胡吹,这会儿就跟姓温的店小二说那桩真真正正称得上百年一遇武林盛事,说他才知道徽山有个喜欢穿紫色衣服的女子,不但美若天仙,而且武功绝顶,号令群雄,广邀天下好汉去她家参加武林大会。竹子说得唾沫四溅,就没注意身边的温大哥在那儿要么不停翻白眼,要么满脸恍惚笑意。

竹子说得口干舌燥,他也不是个讲究人,弯腰伸手掬了一捧雨水,喝了一口,故作豪迈道:“好酒!”

店小二微笑打趣道:“还给你喝出江湖的味道了?”

竹子转头盯着这个人,一本正经问道:“温大哥,你是咋的拐骗到刘姑娘的?要不你教教我,回头我也好找个媳妇。”

店小二一脸高深意味,说道:“靠相貌。”

竹子呸了一口。

他看竹子不信,笑道:“你还真别不信,我当年和那兄弟在外逛荡,穷的叮当响的时候,他就是靠脸混饭吃的,我啊,什么都比他强,就是这张脸,输了他。当年跟他争谁做大哥谁做小弟,从年龄比到

身手再比到家当,若不是输了相貌这一场,我就能当上大哥了。”

竹子嘴角抽搐,终于还是心善,没去挖苦温大哥跟他的兄弟。

接下来两人一时无言,就这么听着雨水滴滴答答落在石板路上。

竹子突然小声说道:“温大哥,跟你说件事,你可别说出去啊。”

店小二拆台道:“爱说不说。”

竹子犹豫了一下,“年初搬到镇上那会儿,听一位江湖高手说那天下有数的高手,其中有个人跟我爹同名同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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