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厌城南郊,两架飞舟落下。
舷梯放下,一行人从舟上下来。
为首一人,红衣如火,墨发朱唇,美若冠玉,正是萧梧。
左侧一个中年男子,并一个俊俏的小姑娘,却是副城主周敬城,与女儿周流景了。
周流景恹恹的,早上她又上了一次山,没能找到南乔,虽然放心了些,但仍是担忧她的去向。
周敬城倒是知道,南乔必然没事。
他是个追踪好手,早上便探到南乔的足迹,是独自下山的。
然后,他还发现了他们家城主的踪迹!
周敬城偷偷瞧着他家城主的侧颜,心里又忍不住叹气。
昨夜,他家城主又发疯了。
也不知从哪里回来,衣服焦糊,手上还带有烧伤。
然后直接下令,调转方向,往朱厌城而来,说要打通商道,买啥子矿。
念月城啥都不缺,买个p的矿!
可是,他啥也不敢说,啥也不敢问,琢磨不透,生生是一夜都没睡踏实。
现在,他明白了。昨夜自家城主也是上了踏云山的。
怕不是为了某个人,特意来的朱厌城吧?
周敬城甚至大不敬地猜测,此次离桑之行突如其来,事先毫无征兆,怕不就是想守株待那个兔吧?
且说这边南乔压下满腹的疑惑,跟着福娘回家。
这次,她们没有沿着金碧辉煌的主街走,福娘带她进了主街旁的一条小巷。
一进入小巷,映入眼帘的,就是一排排低矮的小屋,普通石头垒成,路面也是一样。
墙壁上镶嵌的夜明珠,不仅少,还小了许多,光线暗淡。
看来,这才是朱厌城普通百姓的生活环境。
一路穿街过巷,很快来到了一座低矮的,石砌房子前。
“客人,这就是我家了,您快进来歇歇。”福娘热情地招呼南乔进门。
推开门,是一个小院子。虽然破旧,但是收拾的倒是挺干净,地下纤尘不染。
正面两间小房子,应该是主人住的。侧面一间,正是厨房。
福娘将怀中的食物和水送去厨房。南乔也跟着一道进了厨房。
厨房里面也很干净,可这也太干净了!
没有米,没有菜,没有锅,没有柴,就连水缸也是没有的。
南乔实在忍不住了,问福娘:“您家不做饭的吗?怎么连灶台也没有?”
“朱厌城在地底,不能生明火的,再说,也没有烧火的柴啊。
我们也不用做饭,每天都挑了水,去城主府换吃的。”
福娘指了指手里的馒头,“城主府里有专人使用秘术蒸馒头的,不用火。”
“这些馒头和咸菜,就是你们一家一天的伙食?”
福娘道:“是我和小女儿的,我家当家的和大儿子,都在矿上吃。”
“这,天天如此?”
看到南乔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福娘笑道:
“客人,您不了解情况。咱们朱厌城,能吃到白面馒头,有口水喝,能够活下去,就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
你可知道,朱厌其他十七座属城,因为自家城主没有能力建造地下城,
百姓们白天只能躲在洞里苦捱,不知有多少人,捱不过高温而热死。
我们朱厌主城的人,已经很幸运了。
每天挑两桶水回来,就能得到一天的伙食,有自己的屋子,不怕高温,
每天都能好好睡一觉,可不敢再妄想别的了。”
南乔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
她虽然是孤儿,但也自小衣食不愁。从未想过这种每天馒头就咸菜,只喝两壶水的日子。
来到沧溟,也从没有经历这样的日子。她难以接受,而福娘竟然还庆幸能够有这样的日子。
关键是,朱厌城有钱,非常有钱!
南乔忍不住又问道:“福娘姐姐,你们城里的老百姓都过的这样的日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