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个没有疑问。
格林应不应该这么做?踢裆这个动作有没有必要?
不应该,没必要。
但是能不能因此说格林是故意的?因此说格林就很肮脏?是故意伤人?
不能!
最重要的一点是:亚当斯的动作明显是犯规,而且他的犯规动作在先,格林的动作则是随后发生的。
因为亚当斯的犯规,阻止格林起身暴扣,格林才双手上撩,做出了踢腿的动作!
踢腿的动作是附带的,不是一个故意伤人的动作!
格林两个胳膊上撩的动作和杜兰特的大回环有些类似,都是造犯规动作,目的都是为了引起裁判注意。
格林身高不高,体重一般,但是能在禁区混,打球很聪明,不管是进攻端还是防守端,他都是靠脑子打球的!
类似于杜兰特这样的大回环动作格林肯定知道,弧顶发牌时格林也没少用。
如果两只胳膊上撩的动作说的过去,那踢腿动作就没啥大问题了!
试想一下,谁用尽力气把两只胳膊往上甩时下面两只脚没点动作?
格林只不过做的有些夸张了,是想引起裁判的关注罢了!
当然,如果因此说格林是个善人,没有一点伤人的想法到也不可能——能在高人林立的禁区讨生活,能在弱肉强食的nba混出名堂,没有哪个人是好惹的!
格林绝对没有故意保护亚当斯的一点想法,他只是想造犯规,引起裁判的注意,至于会不会踢到亚当斯,会不会让亚当斯受伤,那一刻他应该不在意。
伤到了对方那是活该,反正进攻有利,你犯规在先!
即使踢到你了,大概率你也得吃个哑巴亏!
踢不到也没关系,下次碰到我你会小心点,因为通过这个动作你会知道我不好惹!
仅此而已!
格林不是个善人,没有库里、克莱那么温文尔雅,他的球风剽悍,作风硬朗,性格狂野,但也并不是个故意伤人的坏人。
“让我刻意保护你是不可能的!受伤了活该,各安天命!”——这应该是格林的真实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