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王晴之就住进了李湛的心里。
李湛同我说王晴之的时候,眼睛都是充满笑意的。
我也把李湛当成了兄弟,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朋友。
所以就算我对王晴之有千丝万缕的感情,我也绝对不能表现出来了。
经过了王晴之的表白,没多久,我便主动请缨,再次出发,去给李湛寻找那个传说中的金丝玉种。
是在深海之中的,经过亿万年的沉淀,才会形成的一种带着金光的玉石。
那个时候只是听说,李湛就内心激动,多次想要自己出发去寻找。
不过奈何身份的限制,没有办法。
这一次我就要出发了。
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都是有可能的。
离开的时候,我并没有告诉王晴之。
我虽然没有什么感情经历,但是我知道,当面的分离也是矫情而没有必要的。
而且,我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王晴之。
我走南闯北我去了很多的地方,我把全部的身心都投入在寻找金丝玉种上。
甚至有的时候,我可以不眠不休。
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短暂地不去想王晴之。
也是在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了一个道理,越是想忘掉一个人,就越难忘记,甚至就会记得更加深刻。
终于,我在日日夜夜的自我消耗中,我得到了传说中的金丝玉种的线索。
是一片水流湍急的海域。
下去的人,十个有九个是上不来的。
正是上来的那一小部分人说,就在这片海域的底部,就是有金丝玉种的。
但是他们都说,他们能力有限,真的取不上来。
所以为了报名,只能作罢。
在我打探的时候,他们甚至都不建议我入海。
但是我心里已经有了决定。
我在下海前,给太子李湛留了信。
万一我上不来了,也好让他知道。
而后,用不着等回信,我就下海了。
刚一下海,我就见识到了海水到底有多么的湍急。
一连尝试了好几次,直到受了伤,这才暂时作罢。
养伤的时间,我做了详细的下水路线。
就这样,一个多月的时间就过去了。
我都收到了李湛的回信。
信中是对我的问候。
还说明了,东西不重要,太困难的话,他可以不要东西,让我务必活着回去。
务必活着回去见证他跟王晴之的拜堂礼成。
知道的时候,我的心里难受到了极致,我却没有想要立刻动身赶回去。
我想要再一次下海,就算是死在海里面也比回去要好……
与此同时,我也收到了王晴之的信。
不过在看完李湛的信以后,我并没有打开王晴之的信。
不是无所谓王晴之的信里说了什么,而是就算我知道了王晴之跟我说了什么,我对此也是于事无补的。
所以干脆不看。
就这样,带着未痊愈的伤,我下海了。
虽然平日里,我的原则一直都是我命由我不由天。
但是这一次,我想听天由命一回。
如果我活着回来,我就去找王晴之,我就带王晴之远走高飞。
如果我死了,那就没有以后了。
这一次的海水格外的冰冷,仿佛刚一下水,就注定了我不能活着回去一般。
但是这一次,我真的找到了闪闪发光的金丝玉种。
看到金丝玉种的一瞬间,我想起了王晴之。
也是那一瞬间,我对活着是无比的向往。
我想要活着回去,我想要带王晴之远走高飞,我想要永远都跟王晴之在一起。
但是随着海水越来越湍急,我慢慢地没了力气。
这个时候,我就像是一个随波逐流的海草一般。
我完了!
我也没有想到,我还会有再睁开眼睛的时候。
是一个渔女救了我。
她告诉我她的名字是阿芙。
是一个眼睛很像王晴之的姑娘。
她说是在海边发现我的,那个时候我还有呼吸,她就把我带回了她的家里。
我这一睡就是半个月。
然后她还把金丝玉种给了我,说这个东西是跟着我一起在海岸边的。
她知道这个东西有多么的金贵。
她大可以把这个东西据为己有,但是她同我说,她知道这个东西是我用命换来的,她不能拿。
而后,我给她钱,她也是不收的。
我既然活着回来,我就要回去。
所以在我匆匆地跟阿芙告别以后,就往京城赶。
却没有想到,这紧赶慢赶,最终赶到了李湛跟王晴之大婚这一天。
全城的张灯结彩是那么的刺眼。
太子跟太子妃的婚礼是那么的热闹,与天同庆,大赦天下。
我最终成了最孤独的那个,我还是来晚了一步。
看着他们红袍加身,拜堂成亲。
我的心都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