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白银的形式有多种,最普通的是锭,有大小几种。
大锭重五十两,小锭则重量不等,有二十五两、十二两许、七两许、三两许等。
大锭两端多呈弧状,束腰形,上錾文字,记有地名、用途、重两、官吏、匠人姓名等。
宋代银锭已屡有出土,1955年北湖HS市石寨山出土了293件,大小不等,总计约重达3400两。
1958年内蒙昭乌达盟BLZQ,也曾出土了5件。
此外,宋代宫廷还铸造过许多金银钱,作为冥钱殉葬、赏赐馈赠及娶亲时的撒帐钱或洗儿钱等。
南湖长沙出土的“庆元通宝”银钱及传世的“太平通宝”银钱均属此类。
金代银币也出现了不少,比如章宗承安二年(1197),曾铸造“承安宝货”银币。
自一至十两分为 5等,每两折钱二贯。
还有,这是我国有法定计数银币的开始。
金朝民间多以银论价,交易完全用银。
1981和1985年在黑龙省先后发现了5枚金代“承安宝货”银锭,面值均为一两半,重59.3克。
这种金代银币的字迹、库部押记,及形制几乎完全相同。
此外,还发现过正隆、大定、奉和年间的银锭。
元代白银的货币,作用日趋发展。
此时不仅借贷、俸饷、爵赏、赐功、劳务报酬、大宗交易及税收用银,物价也以银来表示。
甚至发行纸钞的准备金,也用白银,以银为本位。
这时期白银,已经确立了它的货币地位,成为元代民间的通货之一。
其形式仍以锭为主,呈扁平砝码状,大的五十两。
上面多阴刻地名、监纳、库使、库副、提举司、秤子、银匠等名称。
至元三年(1266)开始,将银锭称为“元宝”。
另外,元代还曾铸造过“大朝通宝”“至元通宝”、“元贞通宝”银钱及一种寺庙所造的供养钱等。
到了明代,特别是在英宗即位(1436)后,白银已体现出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这两种基本的货币职能。
嘉靖时,用银就更为普遍,当时的田税、徭役、商税、盐税、关税和其他税收,都一律折银征收官俸和国库开支也用银支付。
明代后期,不但大宗交易用银,而且连小生意也都用碎银交易。
这时白银最终排挤了纸币,并取代铜钱,成为流通中的主要货币。
这一时期形成了以银为主、以铜钱为辅的银、钱并行的货币制度。
明代银币的形式仍以银锭为主,最大的锭重五百两,一般元宝仍重五十两,还有各种小银锭和碎银两。
大锭上都铸印有铸造地名、重量及工匠姓名。
小锭的银币上,有时还铸印有年号及地名。
另外,明代还铸有大小不同的银钱。
如“永乐通宝”、“万历通宝”、“天启通宝”,及万历年间的各种“矿银”等。
明代的各种大小银锭,传世和出土的很多。
清代银两已成为法定的本位币,银两与制钱具有主辅关系。
银两作为本位币的地位,到1933年废两改元时才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