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马雅彦到庭。
“请问有马先生,当时你和管理员是否都听到了社长倒下的声音?”九条检察官问道。
“对。”有马雅彦回道。
“那么,当时你使用身体撞开办公室的门冲进去的对吧?”九条检察官又问。
有马雅彦点头:“嗯,因为办公室的钥匙只有社长才有,所以我们只能撞门进去。”
“那当时保险柜是什么状态?”
“保险柜已经被打开,里面是空的,什么都没有。”
九条检察官看向审判长:“我问完了。”
“下面请辩方进行交叉询问。”审判长看向妃英理。
妃英理开口道:“请问有马先生,据我所知,当时是你请求管理员打开大津公司办公区的门,你当时为什么要去找社长?”
“因为社长之前在我家餐厅吃饭的时候,把老花镜忘在了那里,所以我才去公司打算把眼睛还给他。”
“那么那副眼镜现在在哪里?”
“已经被警方当做证物收走了。”
“我问完了。”妃英理道。
“双方是否还有证人需要传唤?”审判长问道。
九条检察官沉默了一阵,微不可查地摇了摇头。
她的预测中,妃英理应该会从杀人动机这方面入手,因此,她特意调查了被告和被害人的联系。
最后还真让她找到了线索。
被告的女儿远藤纪子疑似与死者存在暧昧关系,并且死者似乎对远藤纪子做了一些不太好的事情,因此,被告完全有可能因此怀恨在心。
如果妃英理从杀人动机入手,她也能反驳,甚至现在远藤纪子就在旁听席,她完全可以将其作为临时证人传唤。
不过,现在妃英理的策略完全不是这样,那远藤纪子自然也没有上庭的必要了。
审判长确认了双方都没有新的证人后,开口道:“那么,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辩护方发表辩论意见。”
妃英理站起身:“首先,我方认为,当时管理员秋山和有马先生看到的人影并非被告,被告当时已经逃离了现场。”
九条检察官站起身,反问道:“那么,如果那个人影不是被告,那又是谁?被告确实入侵了社长办公室,也确实用烟灰缸敲击了死者头部,死者的致命伤确系烟灰缸造成,并且保险柜的转轮上还留下了被告的指纹。”
“如果当时的人影不是被告,又是谁?”
妃英理微微一笑:“关于人影的问题,我方请求当庭播放一段录像进行说明。”
“准许!”审判长道。
接着,法庭工作人员将一份录像带放入了法庭的放映机中。
这是妃英理在开庭前就已经提交的证据,并不是她当场提供。
很快,放映机中出现了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