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我也从来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还特么是一群。”
邹应德咬牙切齿的声音在房间内响起,引起所有看完《羊脂球》作家们的赞同,他们个个点头深以为然。
这个时候的罗元周就显得淡定多了,“邹老,别生气嘛,要不您再看一遍《边城》,这真是一本令人心情愉悦的好文章啊!”
“没心情,看什么看,哼,没想到浪漫的法国也有如此卑鄙自私的群体,我看资本主义阶级就是喜欢出卖人民群众。”
邹应德哼哼的说道,他代入的有点深,连带着对法国的印象都不好了。
“额....邹老,咱不能一杆子打死啊!法国人民中还是有高尚的人嘛,羊脂球就是一个很善良,具有爱国心的人啊,虽说她....”
罗元周本想说两句的,可一想到书中那群“上等人”是如何对待女主的,后续的话他说不出来了,刚看完《边城》的好心情也一下子完蛋了。
小说《羊脂球》的故事很简单,说是中篇小说,其实全篇字数只有2万多,仅是《边城》的一半。
十位逃亡的人坐上了马车,里面那九位自觉身份比羊脂球高一等,他们让羊脂球待在最差的位置,并且几位穿着阔绰的太太在知晓羊脂球身份后,态度很恶劣,谈论间明里暗里的辱骂女主。
而阔太太的丈夫们,则用一种瞧不起“穷人”的口味聊着自己多么多么的富有,家里有多少的资产,吃过多好吃的东西,见过多大的世面。
殊不知现在他们和羊脂球一样,都是逃亡者,甚至可以说他们不如女主,因为羊脂球逃亡的原因是出于对侵略者的反抗,她差点杀死一位普鲁士士兵,不像马车里的人,什么都没做,只是为了逃命。
初看到这里的时候,罗元周,邹应德他们仅升起了些许同情心,很快同情心就化成了怜悯。
马车行走了大半天,所有人都饿了,除了羊脂球外,其他人的食物都没带够,羊脂球并未计较这些所谓“高贵人”对自己态度的不敬,大方的把自己的食物拿出来分享。
正所谓吃人嘴短,拿人手软,大家对羊脂球的态度友好起来,嘴上的辱骂也变成了赞赏。
可惜,好景不长,他们到了一个新镇子,这里被普鲁士军队侵占了,一位军官扣下了马车,他看到面容姣好,胸部也比常人丰满的羊脂球,提出了无耻的要求,只要陪他一夜,便放他们走。
羊脂球虽从事特殊职业,但也有自己的底线,她不可能用自己的身体去伺候侵略者。
奈何,马车上的其他人急坏了,他们都想快点离开这块是非之地,于是他们想尽了办法,甚至施展了种种阴谋想要逼迫羊脂球答应,不过都被言辞拒绝了。
最后一位老修女想了个办法,她用宗教的名义开始洗脑,站在“天主”的角度劝说道,
【只要用意是好的,那么做任何事情都不会触怒天主!】
宗教信仰的力量是强大的,也是为了救大家,羊脂球最终选择了屈辱,她牺牲了自己的身体。
到这里,邹应德他们对羊脂球已产生了尊敬,对那群站在道德制高点的家伙,已然变成了不齿。
故事还没有结束,气人的事还在后面。
普鲁士军官满足之后遵守了诺言,马车重新上路,然而对于为了集体利益被折磨了一夜的羊脂球,他们不但没有丝毫的感激之情,反而变本加厉的辱骂她。
并且他们自顾自的吃着在小镇中补足食物,没有任何一个人分给羊脂球,甚至还有人哼唱起了歌曲,在歌词的间歇中,是羊脂球委屈的呜咽声....
邹应德没有继续接罗元周的话,他看着电脑屏幕中《羊脂球》的最后一章,那里面的文字如同刀子一般来回的在心中搅拌。
【没有一个人望她,没有一个人惦记她,她觉得自己被这些顾爱名誉的混帐东西的轻视淹没了,当初,他们牺牲了她,又把她当作一件肮脏的废物似的扔掉.....】
【于是她想起她那只满是美味的提篮,第一天通通被他们饕餮地吃喝得干干净净....她使出了惊人的努力,镇定了自己,如同孩子一般吞住自己的呜咽....
鸟夫人得胜似的冷笑了一声,接着就低声慢气地说:“她哭自己的耻辱。”】
最后邹应德的视线在结尾处的歌词中停下。
【至情,爱国的神圣的至情,你来领导支持我们的复仇之手,自由,我们十分宝贵的自由,你带着你的防护者来战斗!】
他不禁冷笑,一群高唱着爱国歌曲的“上等人”,理所应得吃着“下等人”给的食物,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让别人去牺牲,以达到自己的目的,完成之后,还恬不知耻的去辱骂别人。
他们难道不是一群厚颜无耻的人吗?
说厚颜无耻,都抬举他们的了,简直可以说不配为人。
同时,邹应德对女主羊脂球的感情也十分复杂,怜悯,敬佩,怒其不争皆有,但最终都化成了同情。
他现在明白为什么书名叫《羊脂球》了,女主人公可不就是一只羔羊嘛,一只被集体***残害下的无辜羔羊。
愤慨过后,邹应德没有忘记他过来的正事,他将电脑连接上打印机,想将这两篇小说打印出来,拿给朱彦霖看。
在等待打印期间,他沉吟了下,出声朝罗元周问道。
“元周,你觉得是《边城》写的好,还是《羊脂球》写的好?”
被邹应德这么一问,罗元周下意识的将两部小说做了一个对比,却发现无法对比,一本写的是“爱”与“美”,一本写的是“丑”与“恶”,完全呈两极分化。
“邹老,我觉得都很好,我没办法给这两本小说排个高低,不过,要说哪本给我的印象最深,那我选《羊脂球》,你知道我是写短篇小说的,喜欢用最少的字数来书写故事,去打动人,《羊脂球》相较于《边城》字数更少.....”
思索了好一会,罗元周给出了答案,不过在说完后,他又随之加了句自嘲。
“好在《羊脂球》的字数超过2万了,不然,我是不好意思再听人家说,国内目前最擅长写短篇小说的作家是我喽。”
罗元周的话让作家们唏嘘不已,这听起来自嘲的话,说的何尝又不是事实那。
《羊脂球》的关键点在于让一个无辜的人受到了伤害,而那群“凶手”却顺利的逃脱了惩罚,还以胜利者的姿态高高在上。
人都会同情弱者,众人在愤慨的同时,也被这篇故事打动了。
当然也有人持不同意见,有人更喜欢《边城》里描绘的善良美好,毕竟有谁会拒绝美好那?
于是,屋内的作家们分成了两派,相互间争论不休,各自说着各自喜欢的点。
邹应德没有再参与争论,他走到打印机前去拿打印好的稿子。
见状,罗元周拿着订书机过来帮忙,在帮着钉稿纸时,他同样好奇的询问。
“邹老,你更喜欢哪一篇啊?”
邹应德没有立即回答,他接过罗元周手里的稿子,答非所问的说了句。
“元周,你的纪录就要打破了,有什么感想?”
“纪录?噢,您是说上届啊,邹老您又不是不知道,我那记录其实是取巧的。”
罗元周苦涩的一笑,他何尝不知道自己的纪录要被打破了。
不过他话说的话不算错误,上一届他入选的四篇作品,全是1万字左右的短篇小说,字数加起来比《乡村教师》多不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