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昨晚的“剧情”:
!:如果真是刘总在作怪,真想不通他是怎么想的?!
钱又不是他的,并且也是应该给的。他又何必为难别人呢?
。:哥我今晚喝得有点上头明天我见了他帮你问问看
!:没事,谢谢,不怪你。跟你无关,我只是跟你熟悉了,跟你聊聊
我不能相信刘总在我原先心目中那么好的人,会做这种事)
(晚上十二点,尚不见刘总回应,一股“气血”冲了上来,给李总发了信息:)
(李总,我给刘总发了信息,他不回话。即如此,那我只能用合法的方法催讨我的工资了,包括他当时承诺的K房收拾的补贴。一分都不能少。我没想到我印象良好的店里,居然会以这种方式结局。我不是向店里乞讨,更不是威胁,大家各走各路吧。)
(李总即时回复电话,表示她不了解情况,可以给钱。通话9分52秒,录音留档。)
(随后又打电话过来,要求我提供信息,我回答说我走时已提供给了财务。通话1分04秒,录音留档。)
(随后,刘总有信息给我,当晚未看到。)
(李总又有信息过来,当晚也未看:
临时工我们都是按天一天100元结算的,现给您按3200平均一天,5天共计533元。阿叔没意见安排周一给您了。K歌房您在职时候未执行收费跟提成,所以这个请您理解。)
(今日早上我回复李总:
我独立完成的K房情况:19日:801、803计2个;20日:801、802、803、806、809计5个;21日:802、803,又802、803、808、801、806计7个;22日:802、808、801计3个。上述合计17个。至于店里如何执行,于我无涉,我就想让您问问刘总当时有没有讲?刘总的话是不是代表店里?二,我离开时,征得您同意把有关信息按要求已提供给财务,照片发你。三,刘总随后于昨日午夜有信息发我,转发于你。(我至今仍记得店里的恩情,也无权说教任何人,但守法和信誉是立足之本)
(并转发刘总的信息给李总:
急辞没给你算工资哦,本来打算给你算的,但是又没有任何的身份资料,因为发工资都是发银行卡的,出纳那边没有任何你的资料,加上你自己说急着回去,这点工资无所谓,后面就不了了之了。发工资也是我们集团发,并不是店里发,一定要银行卡等信息才行,所以不好意思。)
(我希望这个“剧情”到此结束,不再延续。)
(早上起来去上班,居然看到车顶上落有一层残雪。12月16日的杭州南,会看到下雪,真是罕见。愿阳光早日普照,温暖这个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