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发生的事情的确太神奇了。
谁能想到鬼故事里,神话情节里才能出现的事这么明目张胆的来到他身上,随手救下的一只狐狸竟是狐狸精,半夜不穿衣服上床来帮你解决问题。
这怎么看怎么像白蛇传!
古有许仙爆发日白蛇,今有永生无惧生死上狐狸?
哈哈,自己老婆别不是个妖精吧。
吴永生胡思乱想着。
不过话又说回来,那狐狸精长得还可以,不对,不是还可以,是特么的长得特别好看,跟电视明星一模一样,就是可惜的是当时不能动,要是能动的话,管她狐狸精还是女鬼,也照样日后再说。
这么说起来昨天错过了一次告别处男的机会!
这加起来都三次了吧。
哎,也是挺悲催的,这要告别这个身份,也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去了。
稍微整理了一下背篓,把要带到镇子上去的虫草和那一朵花放在里面,把没用的其他一些杂草给踢出来。
弄好了背篓之后,他有再自己房间里找了几件像样的衣服穿上,这才背着背篓出了门。
因为村子里都是田埂,摩托车没办法开进来,所以他就把摩托车停在了村口。
一直想着要到镇上去,这就先往村口走。
不过他也没想到,在刚到村口的时候,却突然撞见了一个让他手足无措的人。
他们两个是迎面遇上的。
他背着背篓往外走,那姑娘却是拿着手提包往村里面来。
两人迎面就碰上了。
只不过吴永生头一直低在下面,没有看到这个女孩。
他还没说话,女孩就主动和他打起了招呼,声音如百灵般动听:“永生,你要去镇上啊?”
看到女孩的一刹那,吴永生愣了。
怎么形容这个感觉呢,就像是暗恋一个人,觉得自己离那个人的距离很遥远,可是有一天,你暗恋的那个人却主动的和你打起招呼。
二十好几的人,竟然就像是还在学校里读书时候那样发懵。
“啊?”看到林思瑶,吴永生呆了,过后才反应过来,“哦,嗯,对,你……你回来了?”
林思瑶,林志远的女儿,也就是开始提到过的靠卖药草起家的那个大户。她是吴永生高中三年的同桌,更是班里的班花兼学校的校花,身材高挑,面目清纯,眼眸似水,一如云朵出尘。
林思瑶不但长得好看,成绩也好到可怕,年级第一拿到手软,还弹得一手好钢琴,可谓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这女孩对于吴永生来说,那就是他的女神,他这辈子觉得最好看的人就是林思瑶。
孙小美他也喜欢,但是绝对不是对于林思瑶这样的喜欢。
他觉得林思瑶离他很远,就像九天的仙女一样,这样的女孩只能远观不可亵玩。
所有在看到林思瑶的这一刹那,他才会有一点手足无措。
能和林思瑶做同桌,吴永生一直觉得很庆幸,他曾经也幻想过和林思瑶谈恋爱甚至想把她娶回家,不过随着高中毕业,他也认清了现实。
林思瑶去到了省里最好的重点本科,而他却留在县里打工;林思瑶毕业后分配到了县里一个很好的单位上班,而他打了几年工什么都没收获,现在更是回到家里种地。
两人差距越拉越大,他也渐渐认清了现实,林思瑶这样的女孩,注定只能在背后仰望。
“对呀。”林思瑶俏皮的笑了起来,和高中时候一样好看,“端午节不是快到了吗,单位放三天假,我就回来了。”
“哦。”吴永生点点头,“那个,我去镇上给我姑买点药。”
“徐婶的病好点儿没,唐伯伯的事我也听说了,永生,你现在是你家唯一的男人了,你可一定要撑住啊。”林思瑶说。
“呵呵……没事儿,都过去了。”吴永生故作洒脱,“我一大老爷们还没那么容易被打倒。”
“嗯……”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