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斐然回到村长家,冲了冲身上,躺床上睡觉了。再次醒来,天已黑尽,出房门却见丫鬟在收拾碗筷。见他来了,便问他想不想吃饭喝酒。
季斐然要了酒,自个儿到房里坐着。浅酌一口,并非烈酒,于是乎大喝特喝。果然没过多久,潜伏的事儿妈就来了。游信换了套干净衣服,下午睡上一觉,精神抖擞,坐下来道:“肚子里没垫东西就猛灌,想喝醉不成?”季斐然道:“这酒不辣,喝不醉。”
游信从桌上拿了个杯子:“我陪你喝。”季斐然点点头,给他倒了一杯。游信不紧不慢喝下去,不像饮酒,倒像品酒。季斐然笑道:“若非听说游大人酒量惊人,我定会以为你不胜酒力。”兀自喝下一杯,道:“酒还是要烈的才好。”
游信道:“子望以为,酒够香够醇即可。”季斐然道:“烈酒最香,毒花最美。辣得你喉咙越痛,你越记得住它,哪怕只是小一口呢。”游信沉默片刻,又道:“状元红不错,不烈,却味美。”季斐然道:“状元红哪里不烈了?那是游大人海量。”
游信但笑不语。季斐然道:“若论酒中至烈,定数军酒。”游信道:“军酒?家父曾品过,说暴烈程度让人吃惊,仅一小口,便腾云驾雾。早上饮下一斤,太阳落山的时候酒劲都还未过去,患心疾之人根本无法消受。”
季斐然道:“军酒是草原汉子起的名字,名儿倒挺古朴苍凉。牧人也好,军垦汉子也好,但凡视酒如命之人,把酒坛子埋在树底下,用刀子刻上记号,几十年上百年保存着。喜欢喝这玩意的人,要不是上年纪的,就是当兵的。”游信安静听他说,手指渐渐蜷缩。
“尤其是在军营中,这么暴烈的酒一坛坛送到各个支队,每人一壶,用酒囊装,当场喝上,颇为豪气。”季斐然饮了一口酒,全不知味,“从中原来的,从外夷来的,不管多么暴烈,他们一口气要喝下去半斤多。然后在大草原上欢歌畅谈,行酒令,吹牛角号……”
游信道:“看样子,斐然对军中的豪情还很向往。”声音不冷不热,也听不出个调儿。季斐然苦笑道:“不是向往,是希觊。”游信顿了半晌,终于忍不住道:“饮酒若为解愁,怕是酒醒更残,愁来依旧。”季斐然嗤笑道:“小小季斐然,有甚么愁可言。”
一点残月入房,季斐然一张脸衬得白白净净,眼虽沉迷,却无醉意。游信这会如马陷淤泥,开口甚难。季斐然回头看看他,调笑道:“人生一世,草木一秋。天下美人何其多,究竟该选哪一个?这便是我现在最大的愁。”语毕又继续灌酒。
游信竟有些气恼,扳住他的手不让他喝。季斐然瞥了他一眼,又看看他的手。游信收回手,见他喝下去,抿唇道:“失礼了。”季斐然饮完酒,把酒杯放在案上:“睡都睡过了,还有甚么失礼不失礼的。”游信一怔,垂头不语。
季斐然站起来,脱掉自己的外套,扔在床头:“你若还想睡,绝无问题。”游信猛地抬头,手指握成拳,又松开,慢慢站起来,侧头去吻了他一下。
季斐然下意识地蹙眉,下一刻却抱住他的脖子想要深吻。舌还未进入游信口中,游信便推开他,轻轻呼吸几次,道:“我想要的不是你这身子。”说完,头一回不打招呼,直接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