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跟众人吃得大汗淋漓畅快不已的时候,休斯顿警局罪证实验室次席鉴证官—梅西·林,林煜正穿着全套防尘服,戴着口罩、手套、鞋套在现场怔怔的站着。
这里是酷路泽的安全屋,警方几乎在对面走廊爆炸过后不到五分钟就找到了这间屋子。待警方确认安全以后,鉴证就进场了。
但林煜站这儿不动已经半天了,其他人都很默契的没去打扰他,而是从他身边路过,默默的开始摆放号码牌、拍照、把一件件东西放进收纳袋,并做好编号和登记。
林煜双手叉腰,如同茶壶一般站在房间的正中间来回扫视着。
用鉴证人员的眼光来看,几乎瞬间就可以判断出地上的脚印有两种不属于警察的,一个是球鞋的,一个大概是某种运动鞋的,这两种鞋都是不会出现在执勤的警察身上的装备。
警察可以穿皮鞋、作战靴,但绝对不会有球鞋出现,哪怕是黑色球鞋都不行。这是警方没有明文规定,但所有人入职的时候都被长官千叮咛万嘱咐的一条规则。为的就是现场勘测的时候,只要看到球鞋鞋印,就知道不是警察的。
林煜没去看底层的爆炸现场,那里有专门的同事负责。同时,作为一个轻微洁癖患者,去那种血肉模糊、瓦砾成堆的地方,无疑是一种很不好的体验。
他现在站在这儿,是在琢磨一件事——第二个人过来究竟是干嘛的?
他几乎可以肯定第二个人是尾随那名已经被打成了破娃娃的街头逃犯而来,并且也是第二个人安排的爆炸装置并引爆的。
可为什么这个人没有把扔在地上的枪、背包以及包里的成品大麻烟捡走?
难道这人过来是来灭口的?
这个想法刚刚升起来就被林煜自己给掐灭了。如果对方是来灭口的,那名逃犯根本没有机会最终曝尸街头,林煜绝对不会傻乎乎的认为,一个能在短时间内安排好建议炸弹并炸死五名警察的专业人士会用不好枪。
他更不会相信,一个一路追着逃犯而来的专业人士,会没有机会在那辆现在已经面目全非的野马上来个大大的“surprise”。
手机找到了,枪击警察的枪找到了,换下的衣物找到了,大麻烟也找到了……随着一样又一样物品被放进证物袋,林煜脸上的笑容越发的灿烂了。
不是灭口,不是销毁证据,不是追踪,不是狙击警方,一个个可能性在林煜的脑海中被排除。
鉴证界有一句流传很广的话叫证据不会说谎。
当鉴证人员通过扫描脚印后建模分析确认,房间内除了已死的逃犯外,还有一名身高1米83到1米95,体重170-190斤之间的健壮男性曾经进来并短时间停留过。
通过继续分析脚印得知,这名男性曾站在窗口确认对面的爆炸效果,同时翻检过室内的物品。而经过鉴证人员现场初步检测,未在物品上发现可疑指纹。
林煜感觉自己的右手指尖在微微颤抖,这是中枢神经系统极度兴奋带来的肢体末梢神经轻微失控。
终于碰上专业的对手了。
相较于那些戴个手套就以为自己不会留下指纹就能脱罪的黑帮人士来说,这位暂时被林煜命名为大名“炸弹男”小名“弹弹”的男子,才是真正的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