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长官,你自己说要唱歌,一直喝酒是什么意思?”
方灵甫鬼哭狼嚎一首李叔同先生作词的送别之后,看向身边的女人,有些狐疑地说着。
李元猛已经跟他的同学们去另一个包房了,目前这里就他和吴冕俩人。
说来也奇怪,这警花大人自打进k房起,便自顾慢吞吞地喝着酒,一边竖起耳朵听他唱歌,不管他唱得多难听都在笑,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跟小狐狸精似的。
“你管我!”吴冕喝得脸红红的,但脑子还是十分清醒的,“你唱你的,我喝我的。”
“不唱了,干一个?”
方灵甫放下话筒,启开一瓶啤酒,举了举。
“干就干!”吴冕自恃酒量过硬,丝毫不惧地与他‘咣当’一声碰了下杯。
两人一连吹了好几瓶下肚以后,方灵甫脸色不变,吴冕却双眸有些许迷离起来。
机会来了……
方灵甫心里一动,由于音乐声太吵,便附在她耳边大声道:“你离开了保卫局,到底要去哪里?”
是的。
他并没有想占便宜,而是很好奇这件事。
吴冕到底要去从事什么行业,何至于神神秘秘的?
“你真想知道啊?”警花说。
方灵甫点点头:“想。”
吴冕放下酒瓶,沉默片刻,抬头凝视着他,眼中再也没有丝毫醉意,认真道:“我要去参加金角特种部队的试训,我相信我可以通过的,方灵甫,很快,我就会成为金角里的一名特种兵。”
金角特种部队……
方灵甫知道这支队伍。
金角隶属于江南军区,与燕京军区的华虎特种部队齐名,并称华夏的两柄利剑。
然而,听到这个回答的方灵甫,眉头顿时皱得紧紧的,脸色冷了下来:“吴冕,你疯了不成?以你的身体素质,就算进了金角也是垫底,执行任务会很危险的。”
吴冕竟不生气,摇摇头说:“我会努力的,我要变得很厉害,你昨天也说了,只有力量以及坚守的心,才能具备维护正义的资本。”
“我他妈不是这个意思!”方灵甫怒极反笑,两手按住她的双肩,“你懂吗?特种部队不是你该待的地方,你脑子进水了不成?”
看着他有些生气的神色,吴冕失神半晌,忽然可爱地笑了起来:“你这臭混蛋,担心我啊?”
方灵甫说:“如果我承认的话,那你就乖乖回你的保卫局去。”
他实在无法想象,这样一个美艳如水的女人,进入特种部队会被摧残成什么样子。
另外,假如吴冕真的是错误理解了他的意思从而做出这样的抉择,那么,他心里是会有一些愧疚的。
吴冕正色道:“这是我的决定,方灵甫,你不要劝我了,而且,这件事我只跟你一个人说过,连吴常青都不知道,你如果尊重我的话,就不要去打小报告,不然我可不跟你客气。”
方灵甫哑语少顷,点起烟深深吸了一口,点点头,沙哑道:“我上个洗手间。”
说完,他起身离开了包房。
实际上,时隔六年时间重回华夏,方灵甫的心情是很复杂的。
他当年服役于天神队之时,带队前往美坚国执行机密侦察任务,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任务失败,天神三队几乎全军覆没,队员所剩无几,死的死,逃的逃,遭遇了天神三队有史以来的最大失败,也是唯一一次失败。
而被美坚国军方活捉的他,也因此被关押到了位于南太平洋的弗洛斯特监狱里。
但是,因为那个致使任务失败的原因,方灵甫从此对华夏心怀恨意。
我深爱祖国,却又痛恨祖国。
这是他最真实的心灵写照。
年少时期的方灵甫,是个单纯、热血、专一的人,从弗洛斯特监狱出来以后,方灵甫成为了一个邪恶的人……
滥情、嗜杀、张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