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激光枪又能怎的,你们的身体还怕激光枪吗!等等,你说他能用那把枪?!”本想破口大骂的蒙哈尔这才反应了过来。
“是,那把激光枪的识别激活器已认可了他的身份。”旱奴士兵回道。
“枪是他的?!”蒙哈尔有些吃惊,他转头看向简记墨,又重复了一遍道:“枪是他的!”
“我知道。”简记墨回答道,“但我不意外,当我拿到那把枪时就料想到一定会有那把枪的原主人的后人存活于世。”
“那我们还要不要再把它抢回来?”蒙哈尔问道。
“抢,枪放在他们身上也是浪费。”简记墨肯定地回道,而心里又补充了一句,更何况那是我要给越嘉的见面礼!
“不过不是现在,现在我们需要离开这里。”简记墨说完便转身看向死神之痣,没错,他们也要进死神之痣,但和紫仙走的是两条路线,一条向南,一条向北。
“离开?难道我们真的要放弃康都吗?”蒙哈尔看着简记墨的背影问道。
简记墨看着前方的死神之痣,淡淡地说道:“有没有康都都无所谓,但这片死神之痣很重要,对我们来说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
蒙哈尔道:“是对你们科学家有价值吧。”
简记墨不接这个话茬,换个话题道:“岚公主护送回去了吧?”
蒙哈尔道:“你还挺关心那个小丫头呢!你心里不是只有孟工一人吗?”
简记墨无奈,说道:“艾伦,你顶嘴顶上瘾了?”
蒙哈尔“嘿嘿”一笑说道:“没有,我发现你越来越像孟工了。”
简记墨有些意外,问道:“怎么看出来的?”
蒙哈尔一本正经地说着气人的话道:“以前你仅仅像个斯文败类,现在你就是个斯文败类。”
简记墨终于有了生动的表情,皱着眉头带着隐隐的怒气回道:“你的意思是说孟越嘉是斯文败类?!”
你说我可以,说越嘉就不好使!
蒙哈尔又“嘿嘿”一声道:“孟工怎会是斯文败类,她充其量也就是一个败类斯文。”说完,蒙哈尔瞥见了简计墨那越发难看的脸,连忙又说道:“别误会,开个玩笑,孟工无论如何也不会是斯文败类,她的段数可比斯文败类不知高出多少个档次!那是根本不可同日而语的。”说完还不断的拿眼瞟着简计墨。
简记墨听明白这是蒙哈尔对孟越嘉另类的赞美,他稍稍消气,说道:“那是她不善于表达,其实她是面冷心热的女孩。”
蒙哈尔说道:“孟工心不心热我不知道,但你真的越来越像孟工那样面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