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属都在那边的城里,我出来很久,也想回去了。”
“其实我建议回去一次阿莫斯城堡,带着更多的雇佣兵,我们再去杀血狼王会有更多的胜算。”
至少艾洛斯很认真的说:“何况我们可以得到阿莫斯帝国卫队的帮助,剿灭北边山谷的狼人会更有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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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我想了一想,这也是我接近阿莫斯帝国王族的机会,如果阿莫斯城主没有我寻找的塬石,我以后就不用回来这里,立刻就可以去别的地方去寻找我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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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出去了三天,回到此刻的阿莫斯城,立刻全城都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在引起贵族和骑士军团的注意方面,我丝毫不怀疑艾洛斯的演说能力。
当时的城头挂着疯子猎人王的人头和68个食人族野人的凶狠头颅。
就这一个看点,就使得满城的人,都围满了第一道石头城门这里。
大脚怪在内城的广场这里展览。围观者还需要缴纳钱币进去观看。
自然大把收钱的是谁我就不用介绍了。
我换了一身干净整洁的衣服,客栈门口,来了摩汗爵士和他的枪骑兵。
此刻得到消息的城主说是要见我。
其余的我就不用带了,我背了山谷洞穴里找来的那一把长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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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在的,骑着我的乌锥马,身后跟着弩手杰克,长矛手艾洛斯,野蛮战士蒙汉,重盾骑士罗汗和巫师艾洛琳,我感觉整个城市的人都在路边向我狂喊着。
我不觉得人群,真懂得如何去面对一个孤胆勇士。
他们不过是来看稀奇的队伍。
看看我是不是三头六臂,但是我不过是一个很普通的农夫一样的汉子。表面像是修道院的神职人员,还文绉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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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山顶的月光神殿,城主和他的王后,身穿很浓重的礼袍从大殿走出来迎接。
其实我看多了这种表面的仪式,并没有觉得很兴奋。
倒是身边的五个人很紧张的跪拜,上前捧着手不停的啄......
我仅仅单膝跪地行了骑士礼,然后就不再动了。
“想必这位就是阿基里斯骑士。”
阿莫斯城主自称国王我没有意见,这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这个星球有几十个王城,自然就有几十位国王。
这都是贵族自己营造的一种模式。
我把包裹的剑递交给他时,他很认真的看了看,然后说:“这把剑就赐予你了勇敢的阿基里斯男爵。”
男爵是最低等的一个贵族爵位。
它下面还有一个等级就是爵士。
爵士是封建领主时代,君主国的一种等级爵位。
在战场上立过功劳或因某种特殊的意义,因而得到国王赏赐过田地的人。
它的品味其实很低级,不世袭。亦不属于贵族。
领主制度的贵族等级为:爵士、男爵、子爵、伯爵、侯爵、公爵、王爵。
所以此刻的国王说我是男爵,还赐予了配剑,这就不是最低等级的贵族。
他此后果然给了一卷任命书,上面正面为奖励的词汇,背面有我领地的绘图。
他居然很慷慨的给了我170亩地和一个山丘。
普通的农户能有10亩地都是一个很不错的农民了。
在这地上的农户,会给我缴纳一半的收成,所以有了贵族地位的人,几乎就可以一生的传承这一份福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