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演练结束,高顺才发现身后站着戏策,他有些歉意的说了起来:“先生,顺怠慢了。”
高顺在狼骑营里是出了名的呆板,他一旦认真的思索起事情来,就跟老和尚打坐一般,就算别人从他面前路过,他都不会知晓。于是曹性等人就给他取了个绰号,叫‘高木头’。
戏策回过神来,干脆也坐在地上,喝了口热汤,笑着问道:“高顺,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去睡。”
高顺刚想开口回话,戏策又嗅了嗅鼻子,像是发现极为新奇的事物一般,惊奇道:“你居然没有饮酒?”
“饮酒易误事。”高顺作了简短的回答。
戏策显然对高顺的回答极为满意,笑着说道:“我在颍川有个好友,他倒是与你截然相反,嗜酒如命,无酒不欢,就是性子狂傲了点。”
“也如先生这般厉害吗?”高顺随之问了一句。
戏策摆了摆手,笑言道:“我有什么厉害的,那小家伙可是连老师都惊为天纵奇才的人,将来成就注定是要超过我的。”
高顺沉默了下去,不知该如何接话。
高顺不说话,戏策倒存了考校他的心思:“高顺,你且说说,假使真和鲜卑人开战,我们能有几成胜算。”
高顺略一思考,便回答道:“鲜卑人勇猛彪悍不假,但我并州儿郎同样也是能征善战。只因战略上的屡屡失误,才被鲜卑人打没了士气,将来如果能有一场战争去正面挫败鲜卑人,必能证明我大汉,依旧是当年那个虽远必诛的强盛大国。”
戏策微微皱起眉头,觉得高顺似乎有些过于夸大了,正面击败鲜卑人?纵观整个并州军,恐怕只有吕布的狼骑营敢放这样的狠话吧。
但,狼骑营也只有数百之众,如何能抵挡鲜卑人十万铁骑。
高顺见到戏策皱眉,便猜到了他心中的想法,这也不怪戏策多想,并州军这些年完全是被鲜卑人压着打,小仗小败,大仗大败,军中的士气早已跌入谷底,每当听到鲜卑人南下,士卒们就会感到恐惧,颤栗不已。
高顺从地上找来了十几颗小圆石,放在一块微微倾斜的木板上,石子顺势滑落下来,冲破了下方的小沙丘。
第二次,高顺用了一些方形的小木板,插进木板之中。当石子再次滚下的时候,这些小木板成功抵御住了石子的冲击,然后高顺从小木板的后面,刺出一些尖利的小木棍,顷刻间便将那些石子挑落在了一旁。
这个平日在营里寡言少语的汉子,当聊起军事战争的时候,就显得尤为健谈,“鲜卑以骑兵闻名天下,骑兵所倚,势也。只要破其势,合力共击,必能大败之!”
“重甲兵的方案我也想过,”戏策通过刚刚的演示,已经明白了高顺的用意,但他也有自己的担忧,“过重的装甲会导致士卒移动速度的下降和体能消耗的加快,而且它在与骑兵的作战中仍旧处于被动地位,一旦溃败则很难及时退出战场,若丧失集团优势更会遭受致命打击。”
“假如你是这其中一员,在战场之中身陷重围,又当如何?”戏策无奈的笑了笑,恐怕也会失了方寸,丢盔弃甲的吧。
“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高顺说的平淡,但这句话令人听来,却有一股极为磅礴的大气势。
然而也就是这句话,令戏策原本已经黯淡下去的眸子,重新迸发出了新的生机,他打量着眼前朴实沉稳的男人,忽然哈哈大笑了起来,很畅快很开怀,“很好,明天你就带着我的书信去往云中郡,让魏木生郝萌两人全力协助于你,不惜一切代价,务必要给我练出一支精锐的重甲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