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方云动,各大势力都躁动不安的时候,叶轩,则是带着丽莎,终于回到了东海。
春风和煦,阳光正好。
熟悉的东海,熟悉的空气。
带着丽莎走出机场的叶轩,拥抱太阳,仰望蓝天,深深的吸了一口空气,仿佛整个人都得到了升华。
多么神圣?
又是多么的狼狈……
人影错落的机场外,一束束目光朝着叶轩齐聚而来,无一不是充满了怪异和嫌弃。
“这什么人啊?乞丐?”
“不仅是乞丐,而且,还是被人打的很惨的乞丐!”
“他在做什么?疯了吧?拥抱空气吗?”
“年纪轻轻不学好,真的是……”
“……”
听见祖国同胞们久违的声音,叶轩不觉一愣,睁开眼才发现,原来自己身上的衣服,早已破败不堪,还沾染着许多的血迹。
他整个人,也是浑身伤痕累累,一道道细密的伤口结痂,看起来的确是有够惨的。
“我不容易啊!”
叶轩不由叹了口气,今天是他的生日,为了赶这个生日,他是马不停蹄的回东海,以至于连中途买身新衣服找家酒店洗个澡的工夫都没有。
为了这个家,叶轩自认为已经倾其所有。
可结果呢?
这大傍晚的,居然连一个来接他回家的人都没有!
“全都是白眼狼!”
叶轩默默吐槽了一声,不由感到郁闷。
叶轩岂能不知道,在他明明已经知会过的情况下,冷秋歌等人还是没有出现,一定是迫于林彤的压力。
显然,亲亲老婆的火气还是没有消减啊!
“女魔头……”
叶轩扯了扯嘴角,恨不得立马去找楼夭夭玩命。
奈何,楼夭夭在沃洛斯的时候,就已经跟他分别,这时候估计也快回到隐龙了……
摇了摇头,没人爱的叶轩,只能灰溜溜的带着丽莎,到机场外随手拦了辆出租车,然后回家而去。
出租车司机很嫌弃叶轩的狼狈样,但为了赚钱,终究还是容忍了叶轩浑身脏兮兮的样貌。
叶轩和丽莎一起坐在后座。
全程,丽莎的目光,都是在车窗外转悠着。
吸血鬼也算是一种变异人类,正常时候,除了脸色格外苍白,眼珠子猩红之外,和正常人也没多大区别。
此时的丽莎,就给人一种很强烈的病态美,明明猩红,却又好似宝石一般纯净的眸子,释放着一种独有的魅力。
她目不转睛的望着窗外,仿佛,是在为东海的大好风景感到震惊、意外,新鲜感十足。
叶轩见状不由一愣,笑着出声道:“丽莎,你不会是想告诉我,你还是第一次来这样的现代城市吧?”
“啊?”丽莎被叶轩的声音惊醒,俏脸微微泛红:“当然不是,只是从来没有在现代城市久留生活过,以前最多只是路过,还没有这样仔细欣赏过你们人类的城市呢!”
叶轩发笑:“以后你可以每天欣赏人类的城市了,甚至,直接过上人类的生活。”
丽莎错愕了一下,随后弯着眼睛,开心的笑了:“嗯,我已经会活的像个人的!”
她对自己马上要到来的新生活,很是期待。
叶轩则是一阵无语,丽莎同学,人类的语言不是你这样说的,什么叫活的像个人啊?骂自己很爽吗?
正巧学过外语的司机,听到叶轩和丽莎的对话内容更无语。
什么叫你们人类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