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恭翰墨,出生在16世纪的一个普通的农村的家里。父母是地主的奴隶,我也就是当时的小奴隶。
这个名字已经很少有人提起了,我自己也忘得差不多了,只不过这个名字,却是代表着我自己曾经存在的痕迹。
那是兵荒马乱的古时的战争之年,我的枪魂的名号,就是在那时候的战争之中得来的。
当然不是现在的手枪,而是冷兵器——长枪。
我本是奴隶,当时是没有资格当兵甚至是拿兵器的。
可是一波起义的土匪攻打到我们村子里的时候,不仅没有帮助我们,反而还搜刮了我们。
地主家一家七口都被杀害,我们这些奴隶也没有幸免。
当时的我正在山里给地主家摘茶叶,这才幸免于难。
当我下山的时候,已经是火烧遍野了。
整个村子都被屠尽,没有一个活口留下来。
我的父母,也就是被那群土匪给杀害的。
所以我要报仇,当时官朝还在征兵抵抗起义军,我就义无反顾的加入了官朝军。
在战场上屡屡创造战功,枪神的名号也由此传来。
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为什么我会敢用一把长枪挑战几百人甚至是几千人的铁蹄,那是因为我在村子被屠之后,为了修炼,进入了其他的山里面,跟野兽斗争修炼。
起初豺狼虎豹看了我都会扑杀我,可我为了心中的怒火,硬生生接了下来,就跟他们在山里面进行了无休无止的战斗。
十岁那年进的山,二十岁出山的时候,整个群山的野兽都被我吃光或者杀光了。
正就此时,我决定是时候报仇了,也就准备去附近的一座城池报名参兵。
起义军和官朝的斗争持续了十年,起义军也是慢慢发展壮大起来,唯一的原因,是他们得人心。
官朝在人民之中的地位已经如同刍狗一样了,而维持官朝一线生机的,也就是他们的兵力强大了。
但十年的斗争下来,官朝的兵力也在更新换代,抓壮丁,抢劳动力,是官朝现在常有的事情。
可所有人不知道的是,当初那群起义军的暴行,到现在,甚至连有人提都没提过。
这样的人如果最后坐上了皇位,一样是暴政,对于人民来说,一样是苦不堪言。
现在,好歹官朝上的皇帝老儿是从小受到正统管治天下熏陶出来的,就算是再昏庸无度,最起码还是有点本事的。
而起义军的首领呢,就是一个包工头,如果他当了皇帝,他知道怎么发梁救灾吗,知道怎么权衡天下的利弊吗?
知道怎么对抗外来蠢蠢欲动的势力吗?
不知道,他只是想当皇帝。
所以我当时义无反顾的,决定加入官朝的阵营。
除了为了报仇,也是为了天下苍生着想。
但就在我从山下出来,准备去城池之中的时候,偶然间掉到了一个家伙的陷阱里面。
那陷阱可不是一般的陷阱,就连我当时都没有发觉,等到知道了的时候,已经是血腥味扑鼻了。
屎坑知道吧,那个坑,整个就是一个血肉坑。
也就是说出了臭气熏天,里面的腐烂的各种人类或者说是动物的尸体全都在散发着臭气和血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