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手心有粗粝的茧子,磨着她的掌心,她像是故意逗他上瘾了,死皮赖脸抓着他的手不撒开,没一点女孩子的矜持。
她低头看他的手掌,虎口处有一道月牙状的疤痕,看上去颇有些年代了,烙印在小麦色的皮肤上。
近距离看,两个人的肤色呈鲜明对比,她以前喜欢可不喜欢这样的款,可自从遇到他后,她的审美瞬间变了,立场全向他靠拢。
程竟很久没说话,喉结吞咽了几下,才低声说:你一个女孩子,不该这样。
女孩子不该哪样?她故意反问,语气轻佻的不行。
他抽回手,淡淡道:有些话不该我来说,你应该清楚。
薛菱明白他话里的意思,她悠地笑了声:程竟,你真好玩。
可不是玩吗,跟小孩子似的。
程竟看她的眼神真像看一个要不到糖吃就发脾气的孩子,他有些无奈,叹气说:你回去吧。
又一次下了逐客令。
薛菱哼了声:你就这么讨厌我?不想见到我?
程竟无声看她,眼神幽黑,似乎不明不白她为什么就盯着他不放。
薛菱双手背在腰后,在他视线看不到的地方绞着手指头,说:你说话呀,又不是哑巴,为什么不说话?
程竟沉默了会,薛菱,你还小。接下去的话似乎难以启齿,又仿佛不该他说出来,一旦说出来,就是捅破那层薄薄的窗户纸,万一他会错意,那不就是一场误会。
薛菱却咧嘴笑:原来你知道我叫什么。
程竟:……
原来你早知道。薛菱眨着无辜的眼睛,笑起来脸颊边有个小小梨涡,故意压低声音,像是诱导他,说:不过你刚说错了,我脚受伤那天,你没有感觉到吗?
程竟肃然收回视线,情难自禁想起那次背她,愈发感觉天气闷热,他梗着脖子没再说话。
这本是不该的,他们不该跨越这条边界线。